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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的顧慮

關於多元成家法案這個議題,我想大家關心的焦點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另外兩個法案則解讀不同。

我常為此禱告,與教會的立場一致,不過,最近在網路上看到更多的
討論,也看到激烈的對立,我開始遲疑表達我的反對立場,一方面我
的確顧慮到我的老同事、朋友中有同性戀者,會在乎他們的感受,
我也會擔心他們會離基督信仰更遠,另一方面,我發現我也沒有那麼
在真理上那麼透徹明白和確定,後者是主因。

我需要有些幫助,因為我更不希望我因為沉默、遲疑、膽怯而得罪神。

想聽聽各位的意見。

補充發言: 謝謝大家的分享。

我這幾天仍在釐清我的看法,看了些網路論戰,會想得
比較多一點。

我看到那部同性戀大遊行的影片,我的感想跟楓很接近,
我覺得影片採取了較極端的訴求。

不過,也不能否認那影片也反映了同性戀文化中非常違
背道德的一面,這是很多人不願面對的黑暗面。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

1.目前社會大多接受同性戀是先天的的說法,即使有些
見證顯明也有可能是後天的。(有改變的例子)
2.同性戀不等於性解放,但濫交、雜交的比例不低,可
是這方面只有了解同性戀文化的人才能明確地說明和
分析。
3.很少人提到雙性戀,我認識好幾位雙性戀,有的是感
情受傷而接受同性追求,所以,性解放觀念有造成混
亂的可能。
4.社會大眾贊成者的觀點是相愛的人結婚有何不可? 為
什麼要扣這個族群帽子? 教會的觀點是性解放敗壞,
家庭觀念瓦解,沒有交集。社會大眾和教會對同性戀
的認識是否正確?
5.伴侶制度和領養、代理孕母等的確有潛在的危機,會
造成傳統家庭制度的崩解,雖然人數比例不高,但觀
念的轉變有長遠的影響。
6.同性戀者心理創傷的案例是有的,但是現在他們在社
會上也很強勢,反而不贊成的人會被攻擊歧視。

會強勢發聲的大多是贊同的人,屬靈的觀點目前跟他們
的交集不大,我身邊非基督徒也有反對多元成家的,但
是事不關己、保持沉默。

補充發言: 我也關注的是要怎麼服事同性戀族群? 如果我要
傳福音給我的同性戀朋友,我該怎麼做呢? 我認
為反對同性戀行為的同時,也不能不去正視他們
他們真實的光景和需求是什麼,如何提供幫助。

補充發言: 感謝弟兄姐妹陸續又提出的答覆,提供了不同的
思考角度。

我也仍在思考,並且零零星星找到一些我可以接
受的觀點去釐清對錯問題。

我有些感觸╱想法是:

我認為在這個議題上,基督徒中專業人士(法律
專家、心理學家、教育工作者、社會學家...)
和曾經是同性戀的基督徒╱熟悉同性戀文化者應
該提出更多見解,以屬神的觀點這個議題。

我之前也曾經在網路的論戰上留言,但後來我也
反思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從"我聽說"而來,而沒有
深入的了解。

有一些支持同運者的嘲諷其實也是有漏洞的,好
比說:

拿黑人爭取平權、女性爭取投票權來類比同性戀
反歧視爭人權被抵擋的過程,把基督信仰標籤為
守舊愚昧的宗教,真相是反對販賣奴隸、廢黑奴
制、黑人平權都是基督徒帶領的運動,原因是因
為基督徒堅持上帝公平公義的教導。

基督徒是不時合宜的,一點都沒錯,因為今世風
俗並非都是善良。

當然同性戀議題比較困難是因為有在目前社會認
知與聖經教導的差異,好比拜偶像和一神論,這
種差異很多,我們需要來自神的智慧,要怎麼去
面對這些問題,很明顯地,有的我們能夠訴諸社
會認同,有的不能,只能共存。

另外,網路論戰中當基督徒拿出同性戀不能生育
兒女來表述同性戀不合自然法則時,支持同性戀
婚姻者會反譏異性戀也有不能生子的,我認為這
種說法對苦於不孕症的人非常殘忍,同性結合不
能生育是絕對的,因為物種的先天構造就是如此,
異性戀不孕是特殊的狀況。

支持╱同情同性戀婚姻者以嘲諷、敵視的態度對
待基督徒,有的人不只是因為基於聲張公義的心
態,當中有些人是相當高調強勢的,我只能說但
願神讓驕傲的人有一天謙卑下來。

我想我們基督徒需要冷靜思考,以智慧回應,堅
定信仰,但需要有反思的精神,不是一昧地用激
烈的言語去反同,我們對於不贊同的事情也需要
以上帝的愛與公平公義對待。(用公義的尺量別
人的時候,自己也要需要用同一把尺來量)






補充發言: 我再補充一下我的想法:

站在火線上的主內弟兄姐妹是很勇敢的,
雖然目前論述上很不完整或是有的地方有
偏頗,可是如果不盡力爭取,就像墮胎合
法化一樣,也造成了道德標準的改變,讓
多少人陷在罪裡。

我們需要多為此禱告,不斷修正調整到最
符合心意的論點和處理方式,並且也需要
服事同性戀者,更多了解他們、幫助他們。

補充發言: 很不好意思,尋求答案狀態是我弄錯按到的,改不回來,
當然,也歡迎繼續看到大家的意見。

補充發言: 更正:
我們需要多為此禱告,不斷修正調整到最
符合"神"心意的論點和處理方式
(漏掉一字差很多)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3/11/08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3/11/22
本篇資料庫ID 5922
本題關鍵字: 拯救  接納  婚姻  教會  禱告  真理  基督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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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102年1~7月因男男性行為而罹患愛滋病的案例,已超過所有愛滋病病例的74%,每年由國家支付的愛滋病預算已超過卅億,佔了疾病管制局預算的一半以上,未來可能達到一百億

所以你若真實的關愛這些同志朋友,你要堅定立場,勇敢地告訴他們這是錯的,請看以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detailpage&v=3w26UpaEwwY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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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祝
回答日期 : 2013/11/09


平安:

首先先肯定你的勇敢和信任,願意在公開的環境表達你真實的感受和想法

除了在此,有各肢體的回應外,也鼓勵你向你的地方教會牧者傳道或
有所認識也信賴的成熟屬靈長輩來詢問解惑

有關聖經真理的教導屬於這議題的內容中,莫過於羅馬書:一章到二章的11節
這段經文請你閱讀咀嚼 若還有疑惑歡迎再討論

神是愛 神愛罪人願意接納拯救受造的生命價值 卻不愛其所作的罪行

神賜福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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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溪邊柳樹
回答日期 : 2013/11/09


平安!
多元成家的法案,確實近期在網路上被瘋狂討論,特別是一個關於性解放的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_SyqtFKsyk

先說一下我對這部影片的觀點
我深深質疑這部被不斷轉載的影片內容,是否真的全然反映當天遊行的真貌?

一般而言,會因為某個議題而走上街頭的人,通常是在表達上比較激進的
這次的遊行,已經被部分有心人士操控,強調在性解放的部分
而這個影片,又十分明顯、刻意地將編輯的內容也著重在性議題的言論
但事實上,這些讓人驚訝萬分的言論,就我所知,當天參與的,或者本身是同性戀者的人,根本不是認同這些言行的

但在有心的衛道人士編輯解讀之下,多數人就以為同性戀者提倡的議題都是與性有關
這是很不正確的!
因為很多同性戀者並不是這樣看待彼此間的關係,他們要表達的,或者訴求的,其實單純的就只是想跟愛人有一個「合法的婚姻關係」,並不是要陳述有關性方面的議題

我個人理解他們的期待,也了解他們的渴望
先撇開信仰的觀點不談,我認為,法律,是保障所有人的,也是人民安危的最後一道防線
因此,法律不能因為少數人的立場或利益而去更換

別說同性婚姻的法條了,任何一個法條,若是因為某個人的情況而更改,法界都會戲稱,這個某某某的條款--例如,洪仲丘法案、吳寶春條款....等等

請問,這讓社會大眾的觀感會好嗎?

同樣的,也不能因為同性戀者發聲了,我們就更改了多數人認可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

當然,如果要涉及到信仰,那恐怕是更艱難去認同同性婚姻關係的

我們能接納、理解的,是他這個人,不是他同性傾向的這個行為~

另外,關於多元成家的法案,您也可以參考下列的網址內容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83453752.A.604.html

我強調一點,無論是反對或是支持,都需要先弄懂人家在說什麼,或者法條的內容及意義是甚麼
再來就這個內容去思考,是否合乎聖經?是否合乎自己的觀點?

看完這些解釋,會了解,伴侶制度及多元家庭,都與「婚姻」無關,自然也不會有性忠誠與否的議題

只是,原先華人社會文化中認為美的家庭觀點
--例如,兄弟姊妹,叔伯阿姨,或因為婚姻關係而成為一家人的姻親,本就該彼此照料

若因為跟親人之間已無互動,因而需要透過「立法」來保障,或達到可以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地步,那~~是很讓人很驚訝,也很惋惜的

好比一個原先獨居的長者,若需要另外與人簽訂「多人家屬」的關係,才能保障自己日常生活有人照應,那教會界,或者社福界在做甚麼呢?

這個法案,或是這些問題的背後,是整個家庭制度、家庭約束的變遷
曾幾何時,一向重視家族觀點的華人,淪落到需要與毫無血緣關係的他人,用簽約、規範、登記的方式,取代原先血濃於水的親屬關係?

這是我看到這些法條時,很沉痛的感受~~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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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3/11/09


這個我個人必需要說,這類議題對基督徒來說,沒有討論的空間。
聖經就明說了,婚姻是一男一女,現在國家要修改民法
這出現什麼問題 包容我這樣說 這個時後我們就要選擇決不能順服國家的選擇

教會該發聲的時後 就是這種時後.國家的法律要去與聖經的原則相圍背時
教會就要出來發聲了,
不論是那一間教會 這時後不可以模擬兩可了.像之前那種該不該不該廢死刑
也或著國家統獨問題,那些都不是教會該說話的時後 因為那些並沒有圍反聖經

遇到這種 國家的法律,要去與神的律法相圍抗時 那才是我們該發聲的時後
在FB 有很多主朋友告知以有 反對修改民法972聯盟 還有反對遊行
請大家去加入以及代禱。

愛是恆久忍耐 又有恩慈 但那不是愛的全部 ,後面還有.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裡。
要尊重愛同志朋友.但必需要有該有的堅持.也必需把對的事傳達給他們。
就如同神愛我們 .但神不會因為愛我們去改過他所說的話。

請主內弟兄姐妹.及教會界 要把守住這個堅持
這個時後不是以愛心做解釋.決定該不該去反對的時後.我們必需反對
神的話 聖經是最高權柄 .我們要看重的是這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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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11/09


補充 我很認同欣賞.這邊其他朋友用多方面角度去看事情
我個人的發言,是在修法,這我們決對要反對,是有原因的

當一個國家的法律執意要與聖經往相反走的時後,那這個國家將不會被神祝福
神不會喜悅這樣的事,這句話是真實的

所以這些事不可以輕看,可能有些人想到的只是,修法不過就是讓同性戀。
本身有正常婚姻關係.但後面衍生的問題會很多,不會只是這樣。
美國有些洲以經通過這些類似法案。你們知不知道 他們有些修法將來在教會
牧著若不幫同志主持婚姻是圍法的。他們的牧著以經進入被逼迫了。

所以我還是建議.對於真理存在的堅持 態度一定要明確 不可以妥協
不然若這個法案通過 .可想而知會有越來越多圍反聖經的法律
被提出來討論修法 。

若教會這時後不為堅守聖經原則發聲 .就失去教會在世上的意義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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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11/09


一句經文就回完了

路20:25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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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11/09


平安!
剛剛看完伴侶盟推動修法的草案,我不認同多元家庭的部分已經在上面陳述了

現在來看伴侶制度

細細看完伴侶盟的草案內容後,我相當擔憂,因為,真正應該要簽署伴侶制度的(例如,我上一篇提及的,獨居的老人,被家人遺棄的長者),遠不及想要鑽此漏洞的同居主義者

如果這個制度保障的是這些弱勢的族群,讓他們在危急的時候,可以有人出面成為他們緊急事故的聯絡人,為他們簽署緊急手術同意書,那麼,我算是認同這個制度的
雖然,我會很失望於這些長者的家屬,竟然將長輩棄之不顧,需要由長者身邊的好友、或是教會的會友出面協助處理這些事情
但若這個制度可以為這些弱勢者在現實的生活下,找到一些資源或支持,是可以接受的

但,不幸的,伴侶盟當初保障的,並非是這些弱勢者,而是僅想以同居方式,又可以享有「類似」婚姻者的權利

這就讓我相當不認同了!

可以不用負上結婚者對於性忠貞的要求,卻同樣享有類似婚姻的關係,且可單方面解約
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另一個部分,是伴侶制度及多元家庭,都可以享有繼承權

當然,關於繼承權的事情,一向是社會新聞的焦點
--兄弟為了遺產而互鬥,甚至互殺的事件時有所聞

因此,不論是否有伴侶制度,這些問題都是存在的,只是,這個制度又擴大且加深了這個問題
倘若以我上述的弱勢例子,兒子雖對老爸不理不睬,但恐怕對於老爸的「伴侶」可以繼承老爸遺產這件事情,是相當無法接受的;另也會質疑這個老爸與伴侶進行登記時,是否意識是清楚的

修法,並非不行,因為,咱們的刑法、民法,也有好多條法案是一修再修的

只是,修法的目的為何?保障的對象是誰?保障的內容又是甚麼?這些內容帶給社會有怎樣的影響?
應該是提議修法者,或反對修法者應該要深思的!

上帝祝福大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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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3/11/11


1、根據普遍的資料証明,性傾向是「天生的」,而性行為是「後天的」。
不明白的話就比如:你愛上了同性,但你可以選擇跟異性發生關係。(很多同性戀都選擇了這條路)
又比如:你愛上了異性,但你也可以選擇跟同性發生關係。(有些異性戀者也選擇了這條路)
所以爭執在這個點上只會霧裡看花,愈看愈花,並且容易顧此失彼,直接跳過去就好啦!

因為所謂的「愛」,不是每個人都能「開花結果」的∼^^+

2、同性戀長久以來處於「不道德與犯罪」的範疇,你還能期望他們有多「性保守」呢??
在聖經的範圍裡他們就是「罪的奴僕」,犯罪是在所難免的。

3、雙性戀是「異性戀」跟「同性戀」的中間地帶,屬於「模糊範圍」,就像我『1』所說的
性傾向是天生的,而性行為是後天的,兩者不該混為一談。
現在的認知普遍就是將其混為一談了。

4、社會大眾(9X%)普遍不信聖經,對他們來說根本就不是「罪不罪」的問題,而是「愛不愛」的問題,中國人有「行善何樂而不為」的觀念。只要祭出「愛」,台灣必定比西方更容易接受「有情人終成眷屬」的觀念。因為他們不受聖經的捆綁。

5、若要行事前先考慮到「最壞打算」,我告訴你「什麼事都做不成」。
多元成家法案考驗的是對「人」的信心,這個擺明將來若通過,絕對會有「有心人士」趁機作亂。就好比「外勞政策」一樣,有人能因它受益、也有人將因它受苦。

6、同性戀者能強勢是因為有「異性戀者撐腰」,別忘了「全世界目前的政權全都是異性戀者當家的耶」!!
所以這根本就是「異性戀在跟異性戀打架」,嚴格來說法案過不過跟「同性戀」根本就毫無關係。


順帶一提

同性戀的真實的光景和需求去問「同性戀者」吧!

套句「同性戀是病」的邏輯,只有病人才能告訴你他「哪裡不舒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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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11/13


我們在這邊的回應 都是針對立法這一塊 並不是去反對同性戀
這兩件是不相同的事。
反對修法 也只是針對同性婚姻這一項。

我想大部份的同性戀著都有他們自己的想法與難處
一昧去反對他反而會造成反彈。

要怎麼樣傳福音給你身邊的同性戀朋友(接納他)接納與認同是不一樣的
有可能你前面發言的原因也在這 所以個人有給你建議。
先傳神的福音就好 等到他們自己願意跟你談這些事 你在與他們分享
我們要注意的是,分享真理的時機與對方的感受。 不是去在意真理會不會傷害他們。

我以前也是有同性戀的朋友,當我把福音傳給他們以後,在後來的日子或多或少
都會面臨這樣話題,該分享真理的時後,我不認為我應該避開。
我的朋友,並沒有因為這樣而與我絕交,討驗基督信仰。

不知道各位懂我說什麼嗎? 堅持聖經的話 會傷害人,沒有這回事。
只有錯誤的分享方式與時機,才會傷害人。
告訴別人真理,只有幫助他,絕不會害到他。

楓有這方面服事經驗 他也有分享過 先與對方交朋友 ,也就是交心,後面才傳達真理
我個人想,其實有一部份同性戀朋友心是拒絕被摸著的。
若對方是你朋友 我想三點最重要1 禱告 2時間 3耐心
且不用想去改變他們 我們做不到的 把神介紹給他最重要 神會改變人 交拖給神。

知道大家都很有憐憫及同理心 這些都是好的
但我們說反對修法是針對那項法案以及那個團體
這部份才是重點 不然我們幹麻要去反對這項法案
各位可能要思考的是 推出這個法案的出發點 真是為那些人嗎?
我個人是打問號的? 若是他不應該跟同性婚姻綁在一起
而且我看過這個團體在電視上發言了 一個時段專們做他們的節目 還有來賓
他們的最大訴求 很抱歉真就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要包容我這樣說
他們推出三法不過是要混搖視聽 不是真心要幫助那些人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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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11/15


先聲明我不是來回答,只是表達心中的感受
因為我和發問者有相同的困擾
本來就基督徒的立場,表達反對是理所當然的,這許多回應者都有提到
問題是這次的訴求不但是自己反對,還要拉別人反對(連署)
這時清楚且為一般人所能理解的論述就很重要

因為最近沒有什麼時間注意新聞,教會也是很後來才提出這件事
所以第一次聽到這個議題,是一位基督徒同事找我連署
但是我詢問法案詳細內容時,她卻說不清楚
只是形容得很恐怖
恐怖到我懷疑立法院真的是腦袋壞掉才會讓這種法案通過一讀
後來教會也曾報告過連署一事
但是我發現領會者似乎也不清楚法案的真正內容
總之你是基督徒去簽名就對了

第三次是妻子從教會回來
說看了一部超震驚的同志遊行影片
並且帶回來好多本護家盟的小冊子,要我幫忙找人連署
終於有實質內容了,所以我很快把小冊子看完
看完面有難色地對妻子說:
「怎麼辦?裡面提到的每一點,我腦袋都自動可以想到反駁的論點
而且這些反駁,我都無法用『聖經以外』的理由去辯護
如果拿裡面內容去和支持法案的人議論,應該會變砲灰吧」

所以,看來只能靠自己了
但是在基督教網站看來看去,都是加了解釋的說明
看不到草案真正的內容
不得已,只好去對手的伴侶盟去看
看完之後,就有了和楓一樣的感想………
原來大多數基督徒,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反對什麼?

這樣的感嘆,其實是很無奈的,甚至有一點心痛
為何教會界提供的訊息,不足讓我對這個議題有正確的了解?
為何妻子轉述的影片內容,和帶回來的小冊子,不足以讓我信服?
不是我故意要找碴
而是所有的資訊都和過去經驗過無數次的政治文宣手法太像
聳動的內容、激昂的陳述、刻意簡化的單方面論述……
相較之下,竟然是伴侶盟網站的資訊比較客觀有可信度(不代表我支持)
這就十分悲哀了
我竟然到伴侶盟才發現三個法案是分開的,而且只有同性婚姻通過一讀
看完法案再回頭看小冊子,回想其他基督徒的傳述
我不能不說推動反對連署的人是故意的
隱瞞對己不利資訊,刻意激發恐懼,誤導法案的內容……
目的當然是讓更多人因此連署反對這個法案

我雖然還是簽了,而且也找好幾個人簽了
但是是以我的方式儘量清楚說明的
教會既然是真理的守護者
為何不用光明的方法推動反對連署
而要採用世俗政治文宣的手法?
有效嗎?應該有效,不然政治人物就不會一用再用了
但是教會真的要這麼做嗎?

就算要發揮最大的動員力,也還是要顧及理性說服的需要
如果去推動連署的基督徒
被非基督徒一問,發現對法案也搞不清楚,清楚的部分有很多是錯的
提出的論述又是除了「上帝說的」外,沒有可以服人的論點
豈不是加深了外界對基督徒和教會負面的看法
而且會提出疑問和思考的非基督徒,往往有可能影響更大
他們在網路上發一篇文章,就足以抵銷教會所做的許多努力了

我就看到網路有人發言說:「教會界說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和論點,其實骨子裡就是反同性戀。」(他用的是更難聽的「恐同症」)
就這次的情況而言,他也沒說錯
只是大家都預備好怎麼反對同性戀了嗎?
我就聽到有位青少年團契的女生說:「同志他們要結婚,是他們自己的事,我並不反對。我反對的是綁了一堆其他的法案,把家庭搞得這麼複雜。」
其他人在旁邊點頭附和
如果只有同性婚姻法案,她還會簽反對連署嗎?

另一位牧師的小孩,在學校上公民課時
公民老師提到了這次的同性婚姻草案,詢問班上同學的意見
結果全班都贊成,只有她一個人舉手反對
夠勇敢了吧
但是當老師問她反對的理由時,她卻講不出來
最後只能回答:「因為我是基督徒」
當場被嘲弄一番

我相信這是比連署更重要的問題
教會是否有教導信徒真理,讓他們不被世界的價值觀混淆?(如第1例)
是否有教育或裝備那些勇敢為主發聲的人,能夠回應別人的問題?(如第2例)
這些需要的不是短期的動員,而是長期的教導
我們需要有人教導,為什麼同性不能相愛,為何婚姻不是他們自己的事而已?
看似立意良善的伴侶制度和多元成家,為何也要反對?
當這些都全部反對後,弱勢者的需要又要如何用別的方法解決?
而這許多的論述,如何在教會外也說得通?
我相信這次帶頭的教會領袖,是有足夠能力說明清楚的
如果不能以真理服人,而是以數量服人
當活動過後,就像每次選舉完畢,還剩下什麼呢?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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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frog
回答日期 : 2013/11/16


我個人在看這篇討論 是給與很正面肯定的 因為其實大家的觀點是沒有太大差別的
很多方面的想法 是在簡討教會在文宣方面這部份 這點我也很認同
像最後留言那位第兄說的話就很對 教會界需要有人教導以及統一出口

個人要說的是 對於這些法我們真的是要小心 這些團體推出類似這種法案
(他不是第一次)之前還推出要將同性議題 放入小學教材中
可能各位要思考的是 這些團體推出這些法案的動機

不要認為反對同性議題 會是一種教會激烈的方式 不該這樣看
這是表明立場的一種方式 我看到今天聖經網 的新聞 就有教會代表
去找王金平院長 這樣就真的很好
就如同我之前說尊重並不是一方向一方妥協就是尊重
教會該表明立場的時後 不該選擇妥協

還有一點我要說的是 很多在真裡上的堅持 你在怎樣有效的整理統一出口 文宣等
他是很難被這個社會認同的(這點我們要知道)社會的價值觀 與神的心意是越離越遠的
很多事情教會在表達立場 或我們說反對好了 不用去想 (聖經的說法會被大家接受的)
這點聖經不是有提到了嗎?

同性議題會只是個案嗎? 大家可能要多思考了 以後不會有嗎? 應該會更多
願神幫助教會合一及有更有效的系統 教導我們弟兄姐妹 能抬起頭來發聲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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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11/19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看到您的發言,我想這是大家都很關心但是不想變成戰爭的問題,我只能說...我願意見證主耶穌讓我經歷美好的一夫一妻的生活,服事過程中讓我了解"同理心"是最容易融入一個主所揀選的人的心,雖然我沒有辦法也不了解,但是我盡力服事關於一夫一妻與其他我可以做到的,11/30我還是願意去走走,見證,感謝主,阿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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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iou6866
回答日期 : 2013/11/21


抱歉!我也不算回答,但也想分享一下我的資訊與想法,
因為這裡是目前我看到真正能夠平和理性討論這議題的地方。
我也有不知道如何反對修法972又不傷害支持者(含基督徒)的困擾。
要愛多一些才有力量說些反對話
但好像「來不及表明愛」就要反對

─────先概要提一下提案,免得有人還不知道──────
有兩個關於婚姻家庭制度的提案通過立法院的一讀,
「同性婚姻」以及「多元成家」的「婚姻平權」這部分,
都主張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如果通過三讀就會成為正式的法律。

1.「同性婚姻」提案比較簡單,就是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
最主要是修改民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把「男女」改成「雙方」。就是男男、女女也可以結婚。

2.「多元成家」方案:
這提案是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提出,
他們最終的目標是推廣伴侶制度與親屬制度,
建立新制度取代現有的婚姻與家庭,
通過立委連署後,為了闖關容易,
突然拆成三個提案了,
其中第一個「婚姻平權」通過一讀了。

(1)「婚姻平權」:要和異性婚姻一樣平等的權利。
要把972條改成「婚約應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也是同性結婚合法,但包括要能有小孩,法院不能拒絕他們領養小孩。

(2)「伴侶制度」:
兩個人彼此不用負「性忠貞」的義務,
單方就可解約,想走就走,沒有姻親關係。
他們提案說想要解決的問題是兩個互相扶持的人,
所以沒有性忠貞的義務,但是,
提案這團體伴侶主要是性伴侶,
就是外遇都不違法,通姦除罪化。
<這個伴侶制度與婚姻制度在他們現在的提案中,
乃是二選一的,我看多數說明都沒講這個>

(3)「親屬制度」:
就是不管有沒有血緣關係,各種組合都可成家,成為親屬。
他們提案用互相照應等例子,反修法則會用亂倫多P等極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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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提案者想要以「伴侶制度」與「親屬制度」
取代原先的「婚姻」與「家庭」制度。
所以有個「毀家廢婚」之說法
這詞是那位女律師在去年同志遊行發表的
請參考支持這類運動的「苦勞網」去年之新聞,搜尋該詞
http://www.songyy.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102623430896&myarea=3

女權運動認為像婚姻制度,
關於性的規範是父權社會壓迫女性,
要解放女性就要毀家滅婚,
廢除本來父權的制度,提倡性解放。

有用資訊:
《校園》2013年七月,是性別議題專刊<消失的性別界限>
有包括以下各類文章:
同志運動發展與影響,聖經神學倫理學觀點,醫學觀點,教牧輔導與教會關懷,大眾媒體與學校教育,生命見證分享等

我現在只找到一位重要作者的部落格,裡面有很多這方面文章
http://kwankaiman.blogspot.tw/2013/11/blog-post.html
───────────
關於基督徒如何回應,我多半是採取非宗教立場,
主要訴諸對大眾沒好處,卻可能有壞處,
有些參考護家盟小冊

原來論點只有三大點,為方便閱讀,改成多點小點

1.婚姻制度關係到全國人民與民眾生活、
家庭倫理、道德價值、社會秩序及國家永續發展。
目前一男一女結合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能夠自然生育子女、教養子女,代代相傳,
是最自然、穩固、最符合台灣全體國民整體利益的制度,
不應該隨便更改。(摘自護家盟小冊)

世界上所有人都是一個父親與一個母親生出來的,
代代繁衍,怎麼會覺得同性可以結婚呢?
這違反大自然的規則,只有害處沒有益處。

2. (對伴侶盟提的支持點反駁)
同性戀越來越多沒錯,
但同性婚姻合法並不是世界潮流,
更不是進步的象徵:

世界上共有約362個國家,只有15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是很少數。
荷蘭是第一個承認的,他們很自由,吸毒、性交易都合法,
滿街都是可以吸大麻的咖啡廳,這種文化叫做進步嗎?
這種「進步」實際上是助長人類往墮落沈淪。
我們為什麼要趕這種不好的流行?

2. 不符合國家整體利益人口政策:
現在台灣人比較晚婚、也有很多人沒有結婚,
或結婚後沒有小孩,少子化嚴重,
贊同同性結婚不是雪上加霜嗎?
少數人所要的利益,影響整個社會的秩序、
甚至國家整體的永續發展。這樣合理嗎?

3. 想修法的人高舉人權,但個人的人權、
性權不應該無限擴大到影響整體利益。
不應該讓少數人的利益使大家的利益受虧損。
這是權柄的誤用。如果不阻止這個潮流,我們會因小失大。

同性戀者擺出弱勢的姿態,好像不通過就是欺負他們、
歧視他們,但他們其實不是弱勢。
一個藝人在臉書上表示對多元成家草案擔憂,
馬上就被扣上不愛同志,歧視同性戀的帽子,
受到好多攻擊,壓力很大,不敢表示反對修法。

請問,別人難道就沒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嗎?
不允許理性的討論嗎?
為什麼同性戀的人權、發言權就好像遠遠高過其他人呢?

4. 如果說要注重弱勢者的人權,
被領養的小孩不會爭取自己的權益,
誰來幫他們發聲呢?

在傳統一夫一妻有爸爸媽媽的家庭長大比較好,
還是在兩位同性作雙親的家庭比較能健康正常發展呢?
如果是你的小孩,你希望他被怎樣的家庭收養,
會有比較好的性別認同呢?

5. 愛滋病愈來愈多,
醫療費用與防治預算逐年上升,
已達疾病管制局五成(一半)了,
大家知道這是政府,也就是全民買單嗎?
同性婚姻合法,等於鼓勵同性戀,
可能造成愛滋病更加蔓延,
因為肛交容易傳染愛滋病。

5. 引起其他社會問題:
幾年前有個馬偕醫院的男員工,
他穿著女裝進女生廁所,
院方希望他改去其他男女都可去的廁所,
他不肯,後來被資遣,
他告醫院,最後馬偕醫院被判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
必須恢復他工作,還要給他錢。
後來呢?只好把那層女生廁所讓給他用,
其他女生要跑去別層樓上廁所。

同性戀的權利可以這麼大,
大到別人都要遷就他,
大到超越他原本生理性別嗎?
是不是色狼也可以說我是同性戀,
大搖大擺去女廁?
為了少數同性戀的心理性傾向,
要犧牲所有女性的安全和隱私嗎?
鼓勵同性戀要付出許多現在無法顧慮到的沈重代價!


6. 下一代教育問題:

∼對不起,要出門沒空整理了,
底下原是講道稿第二與第三論點,
蠻亂的,請多包涵∼

父母都希望把好東西留給下一代。
如果通過同性可結婚,立了法你就必須遵守,
等於被迫要接受你反對的東西。
大家有聽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嗎?
這個教育部的法規,聽名字好像很好,
男女要平等。但是,大家是否知道,
教材多半是「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性平會)編製的。

去這協會網站看,大家就會發現,是鼓勵同性戀的。
如果你在網路上看同性戀遊行(今年台北10/26),
裡面好多淫亂的口號,學校還鼓勵孩子參加、寫報告。

前幾天才因為教材有不好內容
(男生和男生做愛,製作口交膜什麼的)被監察院糾正。
這些教材教導孩子關於同性戀、用保險套,
但卻沒有教導與未成年性交犯法。

只講墮胎是其中一種選擇,卻沒講墮胎不合法。
當然更沒講這樣做之後,會有哪些負面影響,
以及那些想變性的如泰國人妖打荷爾蒙
使自己有美麗的女性身材,導致壽命只有40歲等。

該協會最近一部影片<青春水漾>因為有教性感帶在哪裡,
又有男女作愛的內容,在很多國小放映,引起家長反彈,
小學生合適看這些嗎?會不會有樣學樣?影片拍得唯美,
就算給青少年看,會讓人想嘗試吧?
會不會助長婚前性行為?
請問大家希望孩子還小就被迫要接受這些教育嗎?

國外有家長因為不願意小孩接受同性戀這種教育,
被判違法還罰錢,因為立法就要遵守。
不可能贊成同性婚姻合法,自己和下一代不受影響。
如果同性婚姻合法通過,
教會牧師會被迫面臨要為同性戀證婚,不然就違法。
大家可能覺得不可思議,
但是,國外就有牧師引聖經說「神認為同性性行為是罪」
被會眾報警抓起來關,
所以表達不同立場的言論自由被剝奪了,
因為等於是歧視他們,罪很重。
這就是立了惡法的後果。
會失去不贊同的自由,不然就是歧視。

這是大家想要留給下一代的環境嗎?
現在不反對修法,我們的下一代的環境就會更艱難。
大家希望傳承怎樣的東西給後代呢?

──底下是給基督徒看的,要防微杜漸、真愛要在真理軌道上──
前幾天一個水龍頭漏水,我去扳動把手,沒想到水龍頭把手竟然就斷了。
我不是很有力氣的人,切菜都用很小的刀。水龍頭把手會斷掉,
是因為太老舊了,新的一定不會這麼脆弱。東西經長時間使用而漸漸變壞,
不容易發現,因為人會失去警覺性。
最好一開始就遠離會掉落的懸崖,不要一直往墮落方向走,對罪惡要防微杜漸。

創世記中記載,亞伯拉罕與姪兒羅得因為牛羊太多分開,老人家讓年輕人先選,年輕人竟然自己先挑好的,選了約旦河平原,往東遷移,但是他「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13:12)「所多瑪人在耶和華眼中罪大惡極。」(創13:13)這城後來被完全毀滅。

弟兄姊妹,我們自己是往什麼方向走呢?是往上還是往下?
走錯路很快回頭還來得及,要是走了很遠才發現,
付的代價就越來越大。不管物質還是心靈層面,
破洞通常不會自動補起來,只會越破越大。
特別是跟罪惡有關的生命破口,剛開始覺得沒什麼副作用,
等過更長一段時間,回頭看後悔也來不及了。

(法國通過同性婚姻法,很多人後悔了,前幾天舉行遊行,有百萬人參加,但是,已經來不及了。我們一定要在一開始就擋住,不能讓同性婚姻合法,不然將來後悔也來不及了。)

我們當中有兒孫的,勸你盡量不要讓孩子太小就接觸電腦、手機,電視也要節制,早點幫助他們能養成好習慣,早點引導兒孫學習思考,分辨什麼才是對自己好的,知道要拒絕罪惡的誘惑。因為很多東西很吸引人,容易陷進去出不來。不管是煙癮、酒癮、毒癮、賭博、甚至喜歡名牌、借錢買新手機、用信用卡借錢、買空賣空,還有黃色書刊、A片、網路聊天室、各種誘人的廣告,都不要去嘗試。你會中毒,電腦病毒只毀了你電腦,這些會毀了你整個生命。

愛要走在「真理」的道路中才是真愛,
就像火車需要鐵軌,真愛不是無限制的自由,
性解放不會讓人得到真愛。
鼓吹性革命、性解放的多半是女權運動者,
他們認為所有性規範都是父權社會壓迫女性,
要解放女性先要提倡性解放,
不要這種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
不要有性別界線,他們不明白軌道是保護,
有交通規則才比較不會撞車,
他們不明白不用彼此負責對大多數女性而言,
會是更大的傷害,要平權需要的是真愛,
包含道德規範、包含責任、節制、界線的真愛。

大多數同性戀者之所以成為同性戀,
是缺乏真愛,在成長背景、交友過程中受到傷害、
受到挫折,卻找錯方向。
我們有責任活出真愛,讓他們也能找到真愛,
接上真愛的源頭。接納同性戀者,愛這些同志,
不是認同鼓勵他的行為。

特別,當我們表達反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時候,
一定要注意不要把「聖經說」、「上帝說」搬出來,
不應該對還沒有信耶穌的人,強加上聖經的觀點與規範。

我今天講道用來反對同性婚姻修法的理由,
都刻意用還沒信耶穌的人,也能接受的觀點,
特別是你說聖經說同性戀是罪,上帝會審判什麼的,
只會讓他對基督教反感,覺得你很狹隘,排斥他。
我相信在場有人有同性戀的朋友,在音樂、美術、設計、演藝圈這些領域,
我不知道我們教會是否預備好接納他們,不用厭惡或奇特的眼光看他們,
而先愛他們,關心他們,讓他們先享受到真愛,
這樣才有機會真正幫助到他們。

因為愛,所以必須反對修法,就像我們愛小孩,
會對他去玩火、開瓦斯說NO一樣。
自由要有限制不然是放縱,對當事者沒有好處。

現在我們是處在一個關鍵的時刻!
我們上一代,沒有這麼混亂,很少人離婚、婚外情,
同性戀也很少。我們這一代世界發生太多變化,
婚前性行為、墮胎變成很普遍,婚外情也是,
因為普遍,會降低你的道德感,覺得大家都這樣做,
我也可以,我們如果現在不出來反對修法,
用各種方法讓人聽見正確的觀念,引起媒體注意,
引起社會大眾來思考,我們沒有機會再回頭。
向下沈淪很快,向上卻難上加難。下一代的幸福,在你我的手中!


我也來不及講其他這幾天與人對應的感想

幾乎所有的點,要修法的也都有他們的回應與論點,
但對於尚未決定的一般大眾及基督徒應該夠了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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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好Y
回答日期 : 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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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彼得 說: 在這補充 我身邊是沒有同志的朋友,但若是有,我也不會去想.出來支持反對同性婚姻法會不會傷害了他
當然與他們的對話,不可以這樣直接會修釋,但我決對認為.不反對.不告訴他真理那才是傷害他。
因為尊重包容,不代表認同。 我們反對修法.我們身邊的同志朋友可以不認同,但也要尊重,尊重是必需要戶相的。
不是一方向一方妥協,才是尊重。 況且真裡怎能向世界的裡論妥協呢? 各位身邊有同志朋友的可以參考這段話。

2013/11/09

加百列的天空 說: 「同性婚姻」合不合法化,重點不在「民情」跟「信仰」

而是在於「中華民國憲法」,這只是「早」跟「晚」的問題而已

2013/11/10

巴斯托夫•瓊斯 說: 對基督徒來說
婚姻就是
「一夫一妻
一男一女
一生一世」
真的沒得商量!

2013/11/10

加百列的天空 說: 順帶一提

那部「性解放影片」我也有看過,只能說你絕對也不希望看到有人PO了一部「基督徒罪解放影片」的啦!
哇哈!

2013/11/13

加百列的天空 說: TO 好無聊

「因為這裡是目前我看到真正能夠平和理性討論這議題的地方。」

你想太多了!這裡沒有平和理性的討論,只有「適不適切」的空間∼^^+

PS:每個都反多元成家當然你會覺得有「發言空間」啦!

2013/11/22

好Y 說: 國度復興報持續有文章與報導,是我沒注意
http://www.krtnews.com.tw/saint/itemlist/tag/%E5%90%8C%E9%81%8B
例如:
反對同性婚姻法案 不等同向同性戀者丟石頭
真理中堅定的愛─關懷與牧養同性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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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百列的天空:謝謝回應,你說的是。
我覺得這議題心中早有定見的雙方,很難在網路上真正平和「溝通」。

201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