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選擇經文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申命記 26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