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預苦期講座談苦難與禁食 潘正行:沉默中基督與受苦者同在

2023年03月14日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推薦本篇新聞 : 0


【報道:王澤山】【時代論壇訊】在基督教傳統中,信徒一般會在預苦期中實踐一些屬靈操練,體會與基督一同受苦,從而增進靈性。早前一個講座上,香港聖公會聖約翰座堂堂牧潘正行牧師以遠藤周作的文字引領聽眾思索行苦路的意義,指出相比身體的痛苦,讓人孤獨的沉默才是真正的苦難,然而在沉默中,基督仍與受苦者同在。香港聖公會聖多馬堂輔理聖品馮智活牧師則講解禁食的操練方法,並指出禁食能提升靈命,助信徒克服物質試探。

耶穌基督就是受苦的基督

潘正行首先以一個在基督教歷史上長久困擾著信徒的苦難問題開始探討:既然上帝是全能,又是全善,不願人受苦,苦難為何會存在?他指,最標準的神學答案,就是自由意志,因為人有自由,可以傷害他人,所以世界就有苦難。然而,對於一個正在受苦的人來說,抽象的神學答案並不能帶來安慰。

潘正行說,苦路操練中所要探問的並非苦難為何存在,而是上帝為何願意親身受苦。在基督教信仰中,苦難並非完全負面、無意義,因為耶穌基督就是受苦的基督,是受苦的主。在聖經中,人可以看見基督的受苦有一種必然性,祂必須先受苦難,才能擁抱基督這個身份。

孤單是真正的苦難

潘正行表示,苦難有很多種,其中一種是與上帝疏離的痛苦。看見不公義的事情時,人或會求問上帝,為何不出手懲治大奸大惡的人?但上帝卻常報以沉默,這就令人很痛苦。但潘正行提醒,基督釘十架時,其實也呈現出這種痛苦,祂在十架上也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何離棄我?」(太廿七46)潘正行分享,有一個對這段經文的解釋令他特別觸動──耶穌從前與上帝的關係是很親密,直至當祂在十架上背負世人的罪時,祂終於也能感同身受地體察到人與上帝的疏離。遠藤周作亦經常在其小說中探討苦難,潘正行引述《我・拋棄了的・女人》當中的語句:「真正痛苦的不是身體,兩年來,我總算體會到真正的痛苦是,忍受著沒有人愛自己!」他說,比起肉身受苦,孤單才是真正的苦難。

潘正行續說,苦路第一站是耶穌受審,耶穌當時以沉默回應(可十四),表明苦路由沉默開始。同樣,人生的苦路亦是始於沉默。潘正行表示,面對疾病,我們或會「無語問蒼天」,但若然上帝對我們的苦難無言,我們就會對上帝有恨。潘正行及後引述《沉默》的情節,進一步描述這種信仰感受。

基督沉默但與人一起受苦

談及苦路中耶穌被剝去衣服的一站,潘正行指這意味著耶穌正是與被剝奪的人同在。世上有很多被剝奪者,「有的在戰亂中被剝奪家園,有的在貧窮中被剝奪讀書權利,有的被剝奪享用公共資源的權利,甚至在近年,有的被剝奪自由,無辜地受監禁」。歷史上,曾有不少印第安人慘被外國宣教團體入侵家園並屠殺,而遠藤周作在《武士》中說:「我想耶穌並不在如瓊樓玉宇的教會,而是活在淒慘的印弟安人當中」,表示這些被剝奪者才是耶穌真正要與之同在的人。

潘正行最後總結,在苦路中耶穌看似對世事無能為力,但我們要問,祂在無力、痛苦中彰顯了甚麼。他說:「耶穌雖然在苦路一開始選擇沉默,但他並沒有迴避苦難。」所以苦難並非毫無意義,耶穌以沉默面對受苦,其實彰顯了祂與人的痛苦共情。在基督教信仰中,愛的實踐正是與他人的苦難相連。潘正行再次引述《沉默》,主角表達過他對上帝的恨之後,他得到主的回覆:「我並非沉默著,而是與你一起受苦。」

禁食受苦有益身心靈

「無人喜歡受苦,但你不受苦,對不起,你的靈性不會太高,你想靈性高,你就受少少苦,愈受苦,你的靈性應該愈高。」馮智活則分享其禁食心得。他在數年前學會禁食,發現有很多益處,不但可增進靈性,也能令身體更健康。

馮智活引用聖經中門徒趕鬼失敗後,耶穌教導「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太十七21)的經文,指出門徒趕鬼失敗是因為祈禱、禁食不足,從而推敲出禁食可以帶給人靈性的力量。他又指,當時耶穌以及猶太人經常禁食,不明白為何現在教會卻甚少提及,但「禁食肯定是一個靈性活動,是一種靈修方式,是極度重要」。

馮智活續說,耶穌禁食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希望因進食而打斷了對上帝的專注,故此禁食是一種專注的訓練。當信徒能夠禁食,就能學會減少對物質的依賴,過一個更簡樸的生活。耶穌曾在曠野三次受試探,其中一次試探就是有關食物,馮智活對此表示,食物的誘惑非常大,信徒若能抗拒食物的誘惑,就能抗拒其他誘惑。此外,他又指出,在禁食時,信徒會想起世上有很多窮人三餐不繼,但相比之下,自己是自願選擇禁食,由此信徒便會明白自己是幸福的,從而學懂感恩。

另外,馮智活亦分享其操練禁食的經驗。他建議禁食應循序漸進,首先禁食一至兩餐,待習慣以後才全日禁食。操練過程中或有想放棄的時候,馮智活則分享:「辛苦時就喝水」。

講座由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在三月四日,於香港聖公會聖多馬堂聖堂舉行,主題為「與受苦的基督同行」。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