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中性別公義部講座 探討教會兒少性別暴力防治
2025年05月03日
【洪泰陽台中報導】為裝備教會成人更懂得保護兒少、防治性別暴力,台中中會性別公義部於5月3日上午,在力行教會舉辦「兒童性別暴力防治~愛與尊重—─從小栽栽,淺談兒少性別暴力」講座。會中邀請兼具律師身分的三一教會長老張洛洋,從法律與實務角度剖析兒少性別暴力的樣態與防治之道。
中中性別公義部部長卯志成牧師開場說明,性別公義部長期推動性騷擾與性侵害防治,盼提升會友對相關議題及法規的認知。他強調,講座聚焦兒童,正是因為基於信仰的愛,教會內的成年人必須建立防治觀念,以便能適時援助需要保護的孩子。
張洛洋曾任檢察事務官,現為執業律師,他在講座中引用剪報資料及多宗實際案例,包括教會內部及他個人曾處理的案件,深入剖析兒童性別暴力的具體情況。
張洛洋首先釐清,《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騷擾防治法》(合稱性別三法)各有其規範場域、對象及申訴時效,教會相關負責人務必留意區別,避免誤用法條。他並強調,無論何種情況,事件發生後的證據蒐集極為關鍵,其完整性將左右後續處理及可能的法律判決。
張洛洋接著分析,教會內的性騷擾與性侵害案件多具隱密性,加上教會特有的文化因素,常使問題處理更加棘手。他指出,這些因素包括會友間關係緊密、對性騷擾問題的敏感度偏低、存在「家醜不外揚」的觀念、缺乏調查專業、在公義與慈愛間陷入兩難、傾向保護牧者或教會聲譽,以及對法律程序的陌生與恐懼等。
張洛洋警告,若受前述因素影響而未能妥善處理,不僅使公義難以伸張,加害者也無法得到適當懲處,更可能因問題未獲正視而導致日後再犯。他特別提醒,性侵害與性騷擾行為具成癮特質,唯有基於事實的妥善處理,才是根本之道。
對此,張洛洋建議,教會應放下優先保護機構或領袖聲譽的思維,保護受害者才是首要之務,因耶穌的榜樣是看顧受傷的羊群。其次,教會應主動建立完善的保護機制,內容涵蓋:培訓陪伴人員、提升同工與志工對侵害行為的辨識及預防能力、設立同工與志工的背景篩選機制、增進對相關法律及外部協助資源(如社福機構)的了解,以及制訂處理加害者的明確程序。最後,必須訂定並確實執行防治辦法,以防堵任地方教會掩護性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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