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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特別害怕「單身的牧師」?

如果單身對耶穌和保羅而言「非常好」,那麼單身對我們而言也非常好。

2025年05月14日

來源: Christianity Today 推薦: 推薦 0 分享: 分享至 LINE

(作者 MARK ALMLIE)身為一名「獨身/單身的福音派牧師」,是否聽起來跟「身為一名已婚的天主教神父」同樣矛盾?這是否是種自相矛盾的身份?

我本來從未這麼想過——直到經濟危機來襲,我必須尋找新的牧會職位。這是我事奉生涯中第一次,未來的去向掌握在教會的聘牧委員會手中,而不是熟人的引介。

我是個已按牧的牧師,37歲,單身 (從未結婚),具備在大型教會牧會的經驗。以我的條件來看,起初我一點都不焦慮。但當我開始閱讀牧職申請上的「職位要求」時,卻不斷遇到這些描述:

  • 「我們正在尋找一位已婚男性牧者」
  • 「最好已婚」
  • 「必須已婚 (有孩子更好)」

這些教會明確表示他們不打算聘用單身牧師——像耶穌或保羅那樣的單身傳道人。我接著震驚地發現,儘管美國成年人口中有52%的人單身,我所屬的宗派內卻只有2%的主任牧師單身!很明顯的,這當中一定出了什麼問題。

為什麼這麼多教會「要求」牧師必須已婚?按照這個標準,耶穌不符合,保羅也不符合。直到宗教改革之前,幾乎所有牧師都是單身的。我們這樣「要求」福音派牧師必須結婚,是否有智慧?是否合乎聖經的教導?

教會歷史的一點觀察

在教會歷史前1500年中,被大力稱頌、視作敬虔的,不是婚姻,而是單身。

再說一次——這段歷史持續了整整1500年。

四世紀的教父耶柔米 (St. Jerome) 所制定的聖潔守則 (在當時廣受歡迎) 教導人們:守貞單身是百分之百聖潔,守寡為60%聖潔,而婚姻則僅有可憐的30%。這種思維方式的源頭之ㄧ,是對詩篇51:5的過度生理化詮釋:「我是在罪孽裡生的,我母親在罪中懷了我」被理解為性行為本身就是犯罪,因為性行為傳遞了罪性。

因此,那些持續有性生活的夫妻只算30%聖潔。寡婦不再有性行為,因此被視為晉升到60%聖潔程度。至於守貞的單身者,他們從未發生性行為,所以在中世紀的基督教文化中,他們被視為道德上的上流階層。

聽起來很荒謬嗎?確實是。對今日而言同樣荒謬。這種做法把「單身的身份」變成了偶像。

宗教改革中最具爭議的事件之ㄧ,就是馬丁·路德宣講:可以廢棄守貞的誓言。他公開批評耶柔米和眾教父「從未說過婚姻的好話」,更大膽地宣稱婚姻是美好的事。

然後這位「前修士」做了一件當時被視為不聖潔的事——他結婚了。可以說,在整個教會歷史中,沒有人像路德那樣提升了婚姻的地位。

中世紀教會過度貶低婚姻,過度高舉單身;而今日的福音派正好相反:我們貶低單身,過度高舉婚姻。歷史顯示,我們基督徒掙扎於視婚姻及單身為同樣美好的事。但聖經確實呼召我們這樣看待它們。

單身是美好的事

保羅在談論婚姻和單身的那一章開場便說:「男人不親近女人倒是好的。」(林前7:1,新漢語譯本)。「倒是好的」?你可曾在講台上聽過哪位牧者教導「人若單身倒是好的」?保羅甚至說,如果人人都像他一樣能單身、守貞,專心事奉基督,不被配偶及兒女的牽掛所分心,他會很高興 (林前7:7, 32-35)。「對未婚的人和寡婦,我要說:他們能夠像我一樣保持獨身倒是好的」(林前7:8)。

保羅老兄,你瘋了嗎?你真的認為一個人不結婚,依然能成為一位有用的主任牧師嗎?我看你似乎完全沒跟上我們今天的「福音派文化」呢。

保羅沒有發瘋。他認為婚姻中沒有任何事比單身更聖潔、更公義、更屬神。沒有任何事。婚姻跟單身在上帝面前同樣美好,這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的訊息。若你單身,那很好;若你已婚,那也很好。你可以在單身或已婚的狀態下,同樣有效地牧養教會。

我們需要轉變教會的文化——從「我有很多好朋友單身」變成「我們有很多優秀的牧者是單身的」。我不想失去盼望;我想相信,全球6.5億福音派基督徒有朝一日終能真正擁抱聖經賦予單身和婚姻的同等尊嚴

說到底,問題不在於「單身」或「已婚」,而在於有沒有被聖靈呼召及賦與恩賜去服事那些與我們相同和不同的人 (無論種族、性別、婚姻狀態等)。我懇切呼籲各地的聘牧委員會,在挑選下一任牧師候選人時,首先認真深思《哥林多前書》第7章的教導和應用。單身牧者們值得被人以他們的恩賜、品格和能力來評估,而不是他們的婚姻狀態。

對單身牧師的偏見從何而來?

偏見就像蟑螂:能鑽進最狹小的縫隙,怎麼也打不死。更糟的是,每個人心裡都藏著這隻偏見的蟑螂。偏見是一種預設立場,是毫無理性及根據的假設,是對他人未經查證的論斷。身為基督徒,我們蒙召要對抗這種「按外貌待人」的罪惡傾向 (雅各書2:1),因為上帝看人並不像人看人,上帝看的是內心 (撒上16:7),祂更不偏待人 (羅2:11)。儘管如此,基督徒們——乃至教會中掌權的人——對單身牧者的偏見仍普遍存在。

當我追問人們為何對單身牧者的牧養能力存疑,99%的情況下,人們給我的並不是來自聖經的教導或任何扎實的證據,而是一連串的恐懼

  • 「他會不會是同性戀?」
  • 「他會不會跟教會裡的單身姊妹搞曖昧?」
  • 「他會不會不知道如何牧養夫妻?」
  • 「他如果一直單身,一定是哪裡有問題。」
  • 「單身牧師會不會更容易性侵孩子?」

這些話的共通點就是:恐懼。尤其是對性和情慾的恐懼。彷彿性慾是一頭只有靠婚姻才能制服的野獸。而這種恐懼,顯然並不是因為我們每天被「單身牧者的性醜聞」轟炸。所以,這股恐懼從何而來?它正是潛伏在我們思想陰影處的偏見蟑螂。它來自一種不理性的假設,認為單身人士一定掙扎於性慾,已婚人士則沒有。

舉個例子:我認識的一間教會最近訂了一個新規定:每間主日學教室必須有兩位老師同在。這本身是個不錯的規定。但這規定的出現,是因為一位單身男子取代了原先一位已婚男性,擔任主日學老師。結果家長們「嚇壞了」,擔心這位單身男子不值得信任。今天要找弟兄來教會服事已經夠難了,有一位愛主、渴望服事的弟兄卻因為單身,被當作潛在的兒童性侵者看待。這種偏見若不被愛心指出和討論,我們的教會將無法真正勝過它。

我常聽到的另一個反對聲音是:單身牧師不能輔導已婚會友。但我們關於婚姻的教導,絕大多數卻是建立在兩位單身男子——耶穌和保羅的教導之上。你覺得耶穌和保羅會因為自己單身,就給出劣質的婚姻教導嗎?

許多家庭或婚姻諮商師,也常常就自己未曾經歷過的事給出建議 (如失去親人、離婚、出軌、家暴、毒癮等)。經驗不是我們唯一的老師;從正規訓練及他人的經驗中學習的人,也能成為富有智慧的好老師,眼界狹隘又不好學的傳道人,就算已婚也未必能成為上帝智慧的管道。(請再想想教會歷史1500多年間,曾向神父尋求婚姻建議的聖徒們。)

牧師/傳道人非得結婚嗎?

提摩太前書3:2說:「所以監督必須無可指摘,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這是否表示牧師一定要結婚?其實,這節經文是新約裡最模糊的句子之一。希臘文原文的字面意思是「一個女人的男人 (of one woman a man)」。英文NRSV譯本翻作「只結過一次婚 (married only once)」——這也是初代教會主要的詮釋方式。另一種合理的解釋是,這段經文反對的是一夫多妻,因此英文NASB譯本譯作「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 (the husband of one wife)」。

保羅自己就是一位單身的牧者,親自為教會領袖設立標準。難道他會用這句話來否定自己?更何況,他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已清楚表明,單身是美好的事 (林前7:8)。

簡而言之,這句經文的實際意義並不明確,因此圍繞這種不清楚的句子來建立神學基礎,是不明智的。神學家丹納萊克 (Barry Danylak) 在他優秀的著作《贖回單身:聖經故事線如何肯定單身身份》(Redeeming Singleness) 中總結我們應該從這句話學到什麼:「做『一個女人的男人』,就是在尊崇聖潔性觀的前提下,把性活動限定在一位妻子/女人的範圍內。」

我們該如何克服教會偏見的文化?

已婚的牧師們,需要根據《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在講台上宣講單身的美好之處 (你可以考慮將這篇文章分享給教牧同工們)。各宗派應該撰寫立場聲明,肯定單身和婚姻在聖經中具有同等地位。而聘牧委員會在職位要求中,也應停止把「婚姻狀態」列為必要條件。

最後,對婚姻議題深感負擔的福音派領袖們,在高舉婚姻的同時,應該避免模糊了單身的重要性。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前院長莫勒 (Albert Mohler) 曾這樣寫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聖經預設了婚姻是人類的常態。」但聖經實際上從未有過這樣的預設。我們反而見到聖經花了整整一個章節談論單身的美好之處及其在永恆裡的位置 (林前第七章),婚姻卻沒有同樣的待遇 (以弗所書第五章的主要論點並非婚姻之美)。

初代教會最終克服了他們對外邦人的偏見。今日的福音派,也可以克服對單身傳道人的偏見。但這個過程需要我們坦誠、持續的對話。現在就是時候了,讓我們誠實且溫柔地開口,討論這個重要卻常被忽略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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