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著同一件事, 同一個人嗎?
聖經新舊約
最近看著四福音書, 卻無法從其中明白, 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中, 膏抹耶穌的這件事.
膏抹耶穌的是哪同一個人嗎? 在馬太與馬可中是膏抹耶穌的頭,在路加與約翰記載的卻是耶穌的腳.
如果這女人是罪人,指的是否為那個曾經要被眾人丟石頭而處死的妓女? 因那香膏極為貴重, 約當時一年的工資,除了有收入的人外,就是家裡極其富有的人.
問題是, 既然長大痲瘋的西門都在心裡暗自論斷這人是個罪人, 於是我推論這人應該不會是拉薩路的姐姐馬利亞(因為拉薩路的姐姐馬利亞, 在耶穌講道時,是依偎在耶穌腳前那麼渴慕, 且拉薩路死時, 尚且有許多人與馬利亞同在一起哀哭, 馬利亞若是當時人口中的罪人, 不會有如此多的人與她亦同哀哭)
既然如此, 我便又無法確知在膏抹耶穌這個記載上, 是否為同一件事? 如果是同一件事, 聖經上的一字一句都不可廢去, 那又如何解釋兩個記載膏抹頭, 兩個記載膏抹腳?
補充發言: 再問~!
補充發言: 怎麼補充想多問的問題啊 ?_?
補充發言: 怎麼無法將狀態從發問中改回以回答呢 @_@!!! 得去哪裡改呢??
發問者: SoPHia
發問日期: 2008/06/06

fay 的回答:
罪人的膏耶穌的腳是法利賽人西門家--以淚水濕了耶穌的腳用頭髮擦乾.因他所得的恩大,所以她的愛多.西門怠慢之處(他的恩少)由她來補足..而在長大痲瘋西門家是打破玉瓶用極貴的真哪噠香膏,預先為耶穌的死膏他的身體---不同時間地點,也是不同的人....

楓 的回答:
平安!
聖經四卷福音書都記載女人用香膏抹耶穌的事:
太廿六6-13、可十四3-9、路七36-50、約十二1-8
但細心比較可以發現馬可、馬太、約翰記載同一件事
而路加記載另一件類似的事
前者發生於耶穌死前一星期--香膏是預先為耶穌安葬之用
後者則發生於較早期--香膏表現的是對主的愛
還有其他的理由證明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1.地點不同:這裡的『那城』是在加利利;馬利亞膏主是在耶路撒冷近郊伯大尼(參太廿六6)。
2.人物不同:這個女人『是個罪人』,可能指她是個妓女;而馬利亞是個愛主(參十38~42)、且受人尊敬的女人(參約十一31,45)。
3.擺設筵席的主人不同:雖然兩個人的名字都是『西門』(參40節),但這一個主人是個傲慢的『法利賽人』(參39,44~46節),而那一個是『長大痲瘋的西門』(參可十四3)。
願上帝祝福您!

楓 的回答:
平安!
請看我在您另一篇提問的回應
應該在您要補充問題時
有一個選項
是否要將問題呈現為「發問中」或仍維持「已回答」
可能您按太快了
沒有注意
願上帝祝福您!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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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u 說:
是不同的兩個人,應該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