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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投在海裡淹死了

聖經新舊約

馬太福音 8章 32
鬼就出來,進入豬群。全群忽然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

假設 一頭豬 5000元計算 如果100頭豬 就要50萬

養豬的人損失慘重ㄝ

他會不會跟耶穌索賠呢 還是 那被醫治的人需要付款

別人得救而他(豬主人)卻需付出慘痛代價


發問者: joyoj
發問日期: 2009/06/04


耶穌
主人
福音
悔改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9/06/20
本篇資料庫ID 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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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r 的回答:


這個問題問的妙啊!
就旁人來看的確是豬主人損失慘重,若照聖經所記,養豬的人並沒有要耶穌或是得醫治的人賠償,因為他們並沒有直接害死那些豬,但全城的人要求耶穌離開那個地方。
在這裡,我們看到人的得救、得釋放,是超過這些豬的價值,人的靈魂在神面前是何等寶貴。
想想我們現在傳福音,不也是這樣嗎?費錢、費力想盡辦法要使人得救,認識主,因為: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生命是勝過這些豬的價值(人以為貴重)的。
這個事件證明了,即使要花100萬,但能使一個人得救,耶穌是願意做的。那我們呢?
這個問題引發了我更深去思索,神看重人的得救勝過ㄧ切。
謝謝您。
願主賜福與您。

回答日期 : 2009/06/05

最佳解答

River 的回答:


從聖經是不知後續發展,不過,我相信耶穌不會做不義的事

回答日期 : 2009/06/05

最佳解答

的回答:


平安!
這個問題,被提問過很多次
您可以參考之前的回應與分享

"馬可福音 5章 "之三個疑問???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718

為何要離開?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532

今節錄當中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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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看見的,不是那位被鬼附著的「人」好了
而是看見「2000頭豬」的損失

那個「人」,在他們的眼中,或者說,在他們的印象中
是沒有什麼生產力的,是無用處的
但是,「2000頭豬」,那個價值是馬上可以被看見、衡量的
孰輕孰重?他們選擇了財物!
因此,他們不知道耶穌為了要醫治人
可能還會讓他們有什麼樣的「財物」折損
所以,他們要求耶穌離開!

這個問題讓我延伸的思考教會的工作
當我們做的工作,讓一個罪人悔改
卻有可能花上許多的金錢
或者,開放教會讓社區居民進入
有可能教會的東西會毀損
但居民有機會聽見、接受福音時
教會的立場為何?
孰輕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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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上帝祝福您!

回答日期 : 2009/06/05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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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托夫•瓊斯 說:

套句法律用語─罪證不足。
人生很多事情都是這樣的,乍看好像應該補償豬的主人,實際上卻只能不了了之。

2009/06/05

李强 說:

太好了 ,哈里路亚!

2009/06/05

joyoj 說:

感謝大家的回應 ^_^

200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