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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十八章的疑問

聖經新舊約

以西結書第十八章20節: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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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7節: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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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 到底子是否要背父的罪呢?


發問者: 小蕃薯
發問日期: 2010/02/03


埃及
赦免
應許
刑罰
義人
惡人
死亡
罪孽
罪惡
出埃及
父親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2/07
本篇資料庫ID 3796
最佳解答

的回答:


平安!
「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是指罪對一個人的影響
而神對人的慈愛,又是千代、萬代

我用一個聖經人物來說明--大衛

當大衛犯下了那個一生污點的罪時
--與拔示巴同寢、用計殺了烏利亞
神透過先知拿單告訴大衛這件事情的後果
--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十二10

罪的影響,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神雖刑罰他的後代,卻
--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不肯滅大衛的家,照他所應許的,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 --代下廿一7

神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所以,這裡所寫的,不是子要不要擔負父的罪
而是寫到罪的影響不容忽視

上帝祝福您!

回答日期 : 2010/02/07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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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蕃薯 說:

可正如大衛因為罪的影響, 子(拔示巴嫁他後的第一胎)還是擔負了父的罪(喪子)呀

2010/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