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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 路加福音 第 12 章 : 52 / 53

基督教教義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問題 : 為什麼 神這樣說, 不明白, 請幫忙解答, 願主保祐!


發問者: Siuto
發問日期: 2010/02/25


福音
媳婦
女兒
父親
仇敵
路加
母親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2/26
本篇資料庫ID 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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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這個問題曾被多次提問過
您可以餐可

馬太福音10章31~36節的真意
http://www.taiwanbible.com/wiki/view.jsp?QID=424

人的仇敵--太十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http://www.taiwanbible.com/wiki/view.jsp?QID=848

上帝祝福您!

回答日期 : 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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