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猶太教回教的祖先 ”亞伯拉罕”, 犯殺人未遂罪嗎?
聖經新舊約
基督教猶太教回教的祖先 "亞伯拉罕", 回應耶和華神的要求,
將兒子獻祭. 將兒子放在祭壇上 要砍下去 才又被阻止.
是不是在現今的法律關點看 亞伯拉罕已犯了殺人未遂, 或虐童罪呢?
一個最低道德標準都達不到的人, 還要被高舉為信心偉人,
是不是這些宗教虐待人的潛在源頭呢?
看來基督教與一些低等宗教- 以人為祭物 - 本質很相似啊!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07/01/04

小女子 的回答:
亞伯拉罕其實不是自願去作這件事,
他非常不捨,因那是他的獨子。
是上帝要他去做的。
如果要怪的話,要怪上帝,而不是怪亞伯拉罕。
但是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聖經中非常多的地方提到:
他極其厭惡當時獻兒女為祭的風俗,
他嚴嚴警告以色列人,
這在他眼中是厭惡至極的事。
(可以查考經文:申命記12:31,列王下17:31, 列王下23:10, 以西結16:20,36;23:39)
所以神是試驗亞伯拉罕,
不是真的要他殺了長子獻祭。
而亞伯拉罕為何因此被稱為「信心之父」,
看希伯來書的解經就曉得:
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說到--
亞伯拉罕因著認識神是恩慈的神、信實的神,
所以他相信他獻上了他的最愛,
上帝還會使他從死裡復活。
這就是亞伯拉罕的相信,
所以他被稱為「信心之父」。
而上帝為何給他這試驗,
因為亞伯拉罕可能過於溺愛獨子,
上帝以最極端的方式試驗他--
是不是願意將他最愛的捨下。
而亞伯拉罕通過了這試驗。
如果您沒有讀過聖經其他的經節,
有時單單看某部分章節,
很容易斷章取義.....
希望有澄清的機會,
歡迎多跟基督徒詢問,
也許無法完全解答,
但總是個機會可以拓展看見。
我們的思想都需要被挑戰的,
才不至於活在自我中心裡,
不管基督徒或是其他人,
都是一樣。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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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歷斯 說:
不過我個人認為小女子講怪上帝這樣不太好,不過我回應ㄧ下開板大大,如果這是一本宗教書,要騙人也該找一點好的故事來騙人,全本聖經記載很多不道德、不堪的人事物,最嚴重的就是上帝叫以色列人殺了迦南七族,宗教都有勸人為善的本質,基督教的上帝怎麼會叫人去殺人?聖經為何要記載這些事情你有沒有真正把聖經看過呢?假如聖經不可信,又怎麼千千萬萬的人因為聖經而改變生命呢? 盼望你好好明白聖經
小女子 說:
瑞克林跟老鼠好激動喔!
對於還不認識神的人,他們的確會有一些疑問?
只是這位問問題的人,他的用詞稍微刺激了點,
但是我們還是得存著溫柔的心回答,
畢竟這是一個公開的場地,
我們需要能夠回答這類具有衝擊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