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拉麥可以這麼說? (創4:23-24 )
聖經新舊約
創4:23-24
拉麥對他的兩個妻子說:“亞大和洗拉,要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聆聽我的話:壯年人傷我,我必殺他;青年人損我,我必害他;人若殺該隱,要遭報七倍;人若殺拉麥,必遭報七十個七倍!”
為什麼拉麥可以這麼說?
能這樣說話的應該只有神自己?
發問者: Sayun Wilang
發問日期: 2012/03/29

神所寶貝的 的回答:
平安!
這不是我們的神說的,更不是神的意思.是拉麥自己說的.拉麥報復的聲音是人類歷史上最暴亂,兇殺,戰禍成因的好寫照,仇恨的抱負豈有窮盡.也可以看出始祖的人類心中到底想什麼?人類只想到報復!主耶穌解決人類問題的方法是寬恕,祂要求我們寬恕七十個期次,即無數次的意思.
我們無法做到所以才需要救恩跟求主幫助我們能慢慢做到寬恕別人呀!
願上帝賜福給妳!

楓 的回答:
平安!
這個問題曾被提問過
您可以先參考
殺拉麥遭報七十七倍?﹗
http://www.taiwanbible.com/wiki/view.jsp?QID=2943
當然,這是他自己自誇所做的詩
那,他有沒有權柄這麼做呢?
嗯~~我想,不是有沒有「權柄」的問題
就像我們,也都會不自覺的口出咒詛、謾罵的話
我們有沒有權利這麼做?
應該說,我們都覺得有「自由」可以這麼做
人們常覺得,我們有罵政府、罵官員的自由,有批評別人的自由,甚至,當心中充滿恨意的時候,也有咒詛別人的自由
--還記得某位第一千金,在街上大聲咒詛自己的公公去死嗎?
因此,我比較會傾向在這裡解釋為,他認為他有這樣的自由
但權柄的意思比較不是這樣
權柄,比較指的是,我有讓這件事情成就的權力
也就是,拉麥可以咒詛殺他的人
但,這個人會不會真的遭報七十七倍呢?
權柄在於神,而不在於他!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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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876 說:
我認為他可能要制止惡性循環的發生吧! 才有權利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