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22:23原文意思
聖經新舊約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這裡所說: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
例如,有餘是指應該五根腳指頭,但卻長了六根
缺少是指應該五根腳指頭,卻只長了四根
還是『有餘...缺少....』是另有所指?
其屬靈涵意又是何意?
補充發言: 『延長,發育不全』在 利22:23 可獻作甘心祭,那『延長,發育不全』不屬 利22:20所指的『殘疾』嗎?
發問者: River
發問日期: 2015/08/16

楓 的回答:
平安!
這裡的肢體有餘--原文就是延長的意思
而缺少,原文用的是HB07038 qalat {kaw-lat},意思是發育不良,也指用身體有殘缺的動物作為獻祭的犧牲品
整本聖經這個字,只在這裡出現過
這段經文的意思其實很明顯的,就是回應利廿二章所規範的,任何不潔淨的,不完全的,都不可親近神,也不可當作祭物獻給神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利廿二20
屬靈的含意是甚麼呢?
我個人的領受是,要獻給神的,就是最好的
任何殘缺的,就是不拿出來奉獻
自己的生命也是如此
有一首詩歌是這樣的
將你最好的獻與主,獻你青春的力量
穿上救恩全副軍裝,忠心為真理打仗
甚麼時候,甚麼狀況,是我們這個人最好、最顛峰的呢?
就把它獻給神,拿來為主擺上
上帝祝福您!
獻祭的祭物,必須是完美無缺的
為何呢?因為是要獻給神的,就不是輕忽,或是隨便的

楓 的回答:
平安!
延長或發育不全,都屬於殘疾的範疇
這類的祭牲,是不能拿來當作還願祭,甚至燔祭
因為那是不蒙悅納的
但如果所獻的是甘心祭,而不是所謂特許的願
那麼獻祭者若帶來的是「肢體有餘的」--延長
或是「缺少」的,那這個祭牲也是可以的
因為這樣的禮物往往是窮人所獻的,可能斷了一隻角,或者腿上有殘疾,或皮上有疤
這些缺點不影響它的食用
但僅能做甘心祭
上帝祝福您!

edward yu 的回答:
平安!
補充一下,利未記這段獻祭的屬靈含意,
任何不潔淨的,不完全的,都不可親近神,也不可當作祭物獻給神
若不奉耶穌的名,我們獻上"感謝""讚美"為祭的也必不蒙悅納,禱告也不被垂聽、也不能親近神。
(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我、沒有人能到父那?去。
所以,不屬耶穌的人,因為不潔淨、不完全...就會永遠與 神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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