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當】從前偷竊的要改過自新,自食其力,做正當事,以便能夠分給有需要的人。
【新】 因此,我這為主被囚禁的勸你們:行事為人,要配得上你們所蒙的呼召,
【現】 所以,我勸你們─我是因事奉主而成為囚徒的─你們行事為人都應該符合上帝呼召你們時所立的標準。
【呂】 所以我為主的緣故做囚犯的勸你們 行事為人要對得起你們所蒙(希臘文作『蒙呼召』)的呼召。
【欽】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分相稱。
【文】 故我為主被囚者勸爾、所行宜稱乎所蒙之召、
【中】 為主被囚的我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所蒙的召相稱。
【漢】 所以,我這個為主作囚徒的人勸你們,行事人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
【簡】 我這個為主坐牢的人奉勸你們,一切生活、言行不可愧對你們所蒙受的呼召。
【注】我(ㄨㄛˇ) 為(ㄨㄟˊ) 主(ㄓㄨˇ) 被(ㄅㄟˋ) 囚(ㄑㄧㄡˊ) 的(ㄉㄜ˙) 勸(ㄑㄩㄢˋ) 你(ㄋㄧˇ) 們(ㄇㄣ˙) :既(ㄐㄧˋ) 然(ㄖㄢˊ) 蒙(ㄇㄥˊ) 召(ㄓㄠ) ,行(ㄏㄤˊ) 事(ㄕˋ) 為(ㄨㄟˊ) 人(ㄖㄣˊ) 就(ㄐㄧㄡˋ) 當(ㄉㄤ) 與(ㄩˇ) 蒙(ㄇㄥˊ) 召(ㄓㄠ) 的(ㄉㄜ˙) 恩(ㄣ) 相(ㄒㄧㄤ) 稱(ㄔㄥ) 。
【NIV】Anyone who has been stealing must steal no longer, but must work, doing something useful with their own hands, that they may have something to share with those in need.
以弗所書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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