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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從耶穌

馬可福音 第10章

馬可福音(十)10:1~45跟從耶穌
耶穌呼召門徒,不僅是得永生,更要進入祂的國,進到神永遠的榮耀。要得榮耀,必須要與耶穌同行,同走十字架道路,跟從到底。與祂同受苦,在受苦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才能在祂復活榮耀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6:4-5; 8:17; 彼前4:13)。

一. 休妻的問題10:1-12
夫妻是愛的關係,二人聯合為一體,也預表神和祂子民(何2:19-20; 弗5:23-32)。夫妻的婚約是愛的誓約,原來是不可廢棄;若人心剛硬,任意而行,犯了姦淫,就背棄誓約,構成了離婚的條件。神因人心硬,定下律法允酗H離婚。但神允部A不代表神就贊部F神的原意是要我們像祂一樣,永遠遵守愛的誓約。
* 休妻:法利賽人對休妻(申24:1-4)有不同看法,有的認為只在妻子犯了姦淫才可休妻,有的認為丈夫可隨意休妻(太19:3)。他們以此問題來試探耶穌,但耶穌並不直接回答,而把神律法「從起初」的原意教訓他們。
* 心硬:人屬血氣,心裡剛硬,不能直接聽神聲音,神就藉摩西把律法寫在石版上(申5:24-27)。當神除掉人的石心,賜下肉心,放進新靈(結36:26-27),律法就寫在人的心上(來8:10),人的心才真能順從、歸向神(林後3:14-16)。
*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如耶穌登山寶訓中提到的天國教訓(太5:17-48),並不是屬世屬肉體的人能做到的,而是靠神所賜的肉心、新靈才能做得到。
* 就是犯了姦淫:離婚為要另娶、另嫁的,就是背棄婚約,按神的標準就是犯了姦淫。這話門徒也不明白,只有屬神國的人,才能領受(太19:10-12)。

二. 小孩進神國10:13-16
得救是白白的恩典,只要信,就得稱義(弗2:8)。但進神國是有條件的(太5:20; 7:21; 11:12;徒14:22; 林前6:9; 15:50; 加5:21; 弗5:5),其中有一個條件是要變成小孩的樣式,像小孩那樣謙卑(太18:3-4)、軟弱、順從、緊緊跟隨父母。要承受神國,就要順從聖靈,不順從情慾,也就是捨己,效法主的樣式,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
* 摸他們:觸摸是一種肢體語言,讓小孩子可以感覺被愛與關懷。在屬靈上,神的兒女需要神的觸摸,需要親身經歷神的真實與一切的豐盛。
* 耶穌惱怒:門徒總不明白神國的事,用屬世的眼光看人,輕看孩子。
* 按手祝福:神樂意賜福給祂子民和他們的子孫(賽44:3),舊約傳統是父親給兒女祝福(來11:20-21),藉著按手來傳遞從神來的祝福。

三. 財主進神國10:17-31
神賜下律法誡命,凡謹守遵行的,就必存活得福(申5:33),必被稱為義(申6:25),得著永生(路10:25-28)。只是屬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羅8:3),只有耶穌才行全律法,因著信祂,就得稱為義了(羅10:4)。但神不僅要我們稱義,更要帶我們進到祂的榮耀(羅5:1-2; 來2:10),跟從祂坐在榮耀的寶座(太19:28)。
* 從小我都遵守:十誡中的前四誡是對神,後六誡是對人(出20:1-17),總綱是愛神和愛人(太22:40)。耶穌所提的是後六誡,這人做到「愛人」的部分。
* 你還缺少一件:這人稱耶穌為良善的〔神〕,耶穌要試驗他能不能「愛神」,愛神的就守神的誡命(約14:15)。所以耶穌就先愛他,然後吩咐他做一件事,並不是他做不到的,而是只要他願意,就「能」做到的事。
* 你還要來跟從我:耶穌不僅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不僅叫人因信稱義,也要進到榮耀的神國。這惟有藉著跟從耶穌,才能得著。
* 駱駝穿過針眼:指不可能的事。進神國要捨己,順從神,不能倚靠錢財。
* 在人不能:得救、得永生、得榮耀,不是靠人的力量,是要完全倚靠神。
* 來世:不同於輪迴的觀念,是指過完今生,經過審判後,靈魂最終的歸處。
* 在前的,將要在後:跟從主要一路謙卑到底(腓2:8),不可自大自滿。

四. 第三次預言受難與復活10:32-34
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是信仰的中心(林前2:2),惟有與主同走十字架道路的人才能真正明白。耶穌三次向門徒預言十字架的受難,他們卻大大憂愁(太17:23),不明白,也不敢問(可9:32; 路18:34)。藉十字架,神與罪人相遇,神與聖徒聯合。在十字架上,神彰顯祂的救贖大愛;當聖徒背十字架跟從耶穌,就和祂同得榮耀。
* 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的時候,門徒也意識到礎b眼前的危險(約11:8);跟從耶穌是要付代價,沒有別的選擇(太10:38)。
* 過了三天,祂要復活:耶穌三次講十字架的受難,同時也提到榮耀的復活。

五. 坐在耶穌的左右邊10:35-45
跟從耶穌是要跟隨祂的腳蹤,學習祂的榜樣(彼前2:21),祂在哪裡,跟從祂的人也要在那裡(約12:26)。效法祂的樣式,捨己,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路9:23)。以祂的心為心(腓2:5-11),與祂同行(啟3:4),也與祂同坐席,同坐寶座(啟3:20-21)。
* 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門徒常用屬世屬肉體的眼光來衡量神國的事,雖然耶穌也樂意與門徒一同坐席,只是門徒不明白做這事所要付的代價。
* 杯:指神忿怒的杯(耶25:15),也就是祂在十字架上所擔當的審判(賽63:9)。
* 洗〔浸〕:預表死(詩69:15),如約拿(拿2:3);受洗歸主就是與主同死(羅6:3)。
* 你們也要喝〔受〕:與主同死,同釘十字架,和祂同受苦,也和祂同得榮耀。
* 不是我可以賜的:跟從耶穌的聖徒將被請赴羔羊的婚筵(啟14:4-5; 19:7-9),但日期(可13:32)和席位(太20:23),不是新郎定的,而是新郎的父親定的。
* 惱怒:不滿雅各、約翰搶位。到耶穌受難之前,門徒仍爭相為大(路22:24)。
* 多人的贖價:彌賽亞是受苦的僕人(賽53:12),救贖普天下人的罪(約一2:2)。

【分享與應用】
1. 基督徒該如何看夫妻關係?如何看不美滿的婚姻?如何看離婚和再婚?
2. 何謂「撇下一切,跟從耶穌」?是否有人體會「在今世得百倍的」,請分享。

資料來源: 南灣愛修葡萄園教會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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