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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十五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15章

燒壞了的葡萄枝(十五1∼8)

  葡萄樹在舊約中常用以比喻以色列(參賽五1∼7;耶二21;何十1;詩八十8)。神是栽種這葡萄樹的人。這比喻的寓意是說,以色列是經過悉心挑選和苦心栽培的民族,神寄以深厚的期望。然而結果是令栽培者全然失望:它是一無用處的葡萄樹!所以神要丟棄它,把它完全燒毀。神主動丟棄、審判是本章的主題,和十四12∼23的含意相同。

  神揀選以色列人的本意,是使他們作外邦人的光(參賽四十二6)。他們被保護、栽培,是由於神聖的使命,並非由於他們本身較其他民族優越:「葡萄枝比眾樹枝(外邦)有甚麼好處?」所以他們被揀選與被栽培,一方面是恩典,一方面也是召命。他們既蔑視恩典,背棄召命,就和其他野樹沒有分別,神要把它放在火中當柴燒。

  舊約以色列已經被放棄了。今天,神在主基督?另立選民,就是我們──新的以色列。我們同樣被保護與栽培,這是恩典。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身負神聖的使命:在世上發揮光和鹽的作用。神期待我們珍惜恩典,實踐使命。可惜,許多神的子民卻忘記了身分與使命,像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一樣。我們所必須緊記的,是保羅的告誡:「他們(指以色列)因為不信,所以被拆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十一20∼22)

思想 我當採取甚麼步驟,實踐基督徒的使命?──《新舊約輔讀》



五、比喻與箴言(十五1-十九14)

(a) 葡萄樹的比喻(十五1-8){LinkToBook:TopicID=187,Name=(a) 葡萄樹的比喻(十五1-8)}

(b) 不忠貞的妻子(十六1-63){LinkToBook:TopicID=189,Name=(b) 不忠貞的妻子(十六1-63)}

(c) 鷹鳥柏樹葡萄(十七1-24){LinkToBook:TopicID=193,Name=(c) 鷹鳥柏樹葡萄(十七1-24)}

(d) 酸葡萄的俗語(十八1-32){LinkToBook:TopicID=198,Name=(d) 酸葡萄的俗語(十八1-32)}

(e) 以寓言為哀歌(十九1-14){LinkToBook:TopicID=202,Name=(e) 以寓言為哀歌(十九1-14)}

(a)葡萄樹的比喻(十五1-8)

第十五章是極簡短的篇章。第一節是傳信者的方式,第二至五節是葡萄樹的比喻。第六至八節是這比喻的解釋。比喻本身是詩文,每節各成單元,共四節。解釋部分是散文的附註。在詩文中,第三節是對句的方式(paralleismus membrorum)。第五節有兩項肯定的語句作結。七節又是對句,所以六至八節實在不能算是散文。

在比喻中,作者強調葡萄樹的樹枝無用,以問句方式來強調其中的涵義,幾乎成為辯論的語調,有智慧文學的風格。1葡萄樹木經火焚燒,必以此描寫耶路撒冷城之毀滅。

在六至八節的解釋中,特別面對耶路撒冷居民而說的,說明審判必無可避免。在解釋方面似不夠配合與貼切,只可解明一部分,因為以葡萄樹來喻為耶路撒冷城,稍為牽強。葡萄樹常指民族,如果耶路撒冷作為民族的中心,就很合理了。2

這段信息似對被擄的一缰,因為論耶路撒冷居民,是以第三人稱的多數:「他們」。那時耶路撒冷似未淪亡,那麼時間應在主前五八七年之前。耶路撒冷必被火燒,這城的淪亡,要成為警戒。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葡萄樹比別樣樹有甚麼強處?葡萄枝比眾樹枝有甚麼好處。」(十五1、2)

葡萄樹的比喻,是常在舊約中出現的。這不僅在先知書中(如何十1;賽五1-7以及耶二21)。而且在別的書卷也有(如士九8-13;詩八十8-16)。葡萄樹是以結果為主(民十三23-24;申八8)。葡萄樹枝條繁茂,葉子多,結果纍纍(何十1)。但此處以西結是以葡萄樹的果子摘落之後的枝條為喻,就看不出有甚麼特殊的價值。

葡萄樹也常喻為神豐富的福分,在彌賽亞時代實現出來(創四十九11)。葡萄樹喻為以色列在神的栽植下成長,耶和華是園主,葡萄樹不可辜負主人的好意(賽五1)。葡萄樹甚至成為愛的象徵(歌七13,八11),可見這比喻涵義之深。

論葡萄的果實,在以西結書十七章五節起,十九章十節起再有說明,以後主耶穌以此來解釋(約十五1起)。但此處只論葡萄樹枝,用途甚少,因為其真實的價值實在是在果實。

葡萄樹枝比眾樹枝有甚麼好處?這答覆是否定的。葡萄樹的確不會比別樣樹有強處。但是耶和華看重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在列國確沒有甚麼超缰,但耶和華選擇以色列,所以若不為神多結果子,就無價值可言。事實上,葡萄樹若在葡萄園中是適得其所,若在樹林中,在眾樹枝之間,就不顯著,也談不到甚麼價值了。3

「其上可以取木料,作甚麼工用?可以取來作釘子掛甚麼器皿麼?」(3節)

葡萄木不夠堅硬,不能作任何工具,連作釘子也掛不住器皿。釘子原是為搭帳篷之用,以賽亞書廿二章廿三、廿五節,釘子要釘在堅固處才可以安穩。撒迦利亞書十章四節,釘子與房角石、弓那麼重要。但是葡萄樹枝都用不上。這種樹枝根本無法作為木料,因為葡萄樹的價值在於果實,不在樹枝。

「看哪,已經拋在火中當作柴燒,火既燒了兩頭,中間也被燒了,還有益於工用麼?」(4節)

葡萄樹枝既不能充木料,只可當作燃料,這似乎是唯一的用途。當樹枝在火中焚燒,再抽出來還有甚麼用呢?因為兩頭已經燒掉,中間也被燒了,成為一塊焦炭,也無功用可言。以色列民都在烈火中被燒,是神審判的火要除滅他們。現在仍有少數的餘民還可存留,但他們只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摩四11;亞三2)。這些餘民還有甚麼功用呢?這?似乎帶疬一種消極的論調。

耶利米用另一個比喻,將腰帶藏在河邊,以後再刨出來,但腰帶已經變壞了(耶十三7、10),這似乎有同樣的涵義。以色列人一經棄絕,以後無法真正恢復。4

「完全的時候,尚且不合乎甚麼工用。何況被火燒壞,還能合乎甚麼工用麼?」(5節)

葡萄樹枝在完整的時候,已談不到有甚麼功用,現在已放在火中,更沒有用途可言。枝子兩頭都點燃疬火焚燬,可能有歷史的背境;因為北國那一頭已經被亞述焚燬,南國這一頭正被巴比倫焚燒疬,那麼還剩中間焦灼的部分仍有功用麼?這中間的一段可能算是餘剩的人在耶路撒冷正苟延殘喘之中。

以色列民族就是在太平的時代力量已經微弱,她一直只是一個弱小的民族,侷促在中東的一隅。現在面臨外族的侵略中,更加衰弱,因為經不起打擊。

所以這?的問題是修辭的(Rhetorical Question),不必答覆。如果答覆起來,也是反面的,否定的。以色列沒有價值可言,尤其在耶和華公義的審判之下。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眾樹以內的葡萄樹,我怎樣使他在火中當柴,也必照樣待耶路撒冷的居民。」(6節)

這個比喻所說明的,不是一段的真理,而是一項宣告,宣告耶和華的審判。神怎樣處置一個無用的國家,也同樣處置以色列。以色列拒絕神的工作,不願放在神這巧匠手中加工製造(參閱耶18章),那就完全無用。以色列向以葡萄樹自居,引以為榮,現在只看自身的枝條,應自感羞辱。

當以色列在列邦之中,好似葡萄樹在眾樹以內,非但不特出,反而應感自卑。別的樹還可作木料,可充材料製成工業用品,藝術品等等,但是葡萄樹枝甚麼用途都沒有。讀者應參閱申命記第七章,耶和華揀選的恩典,是以色列民族存留的價值。

「我必向他們變臉,他們雖從火中出來,火卻要燒滅他們。我向他們變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7節)

神的忿怒已經發作,他們雖從火中出來,仍被火燒滅。這?似乎指餘民,他們已經逃脫烈火的審判,但是他們如果仍不悔改,仍必遭受毀壞。

怎樣的人仍被火燒滅呢?耶利米書廿三章廿九節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鐘麼?凡不遵守神的話,就讓這話如火一般燒毀了。5

這節經文也以「認識的方式」作結,這樣人們就知道耶和華,並祂的公義。

「我必使地土荒涼,因為他們行事干犯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8節)

耶和華宣告的審判是很徹底的,不僅耶路撒冷城遭火焚燬,而且地土也荒涼,是最嚴重的宣告。6地土荒涼,是本書中的重複話,可參考六章十四節。

都是因為他們行事干犯我耶和華。這是十四章十三節的話。



1 Johannes Lindblom, "Wisdom in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in Wisdom in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w East, ed. Martin Noth, 1955, 201f.

2 William A. Irwin, The Problem of Ezekiel, 1943.

3 E. Baumann, "Die Weinranke im Walde, Hes, 15, 1-8." Theologische Literaburzeitung, 80 (1955) 119-120.

4 J.W. Miller, Das Verha/ltnis Jeremias und Hesekiels Sprachlich und theologisch untersucht, 1955, 93.

5 Babylonian Talmud , Bara Batra, 79a.

6 Curt Kuhl, "Die Wiederaufnahme - Ein Literarkritisches Prinzip?" Zeitschrift fu/r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64 (1952)1-11.



本章概要

本章以辯論的口吻,駁斥人們一種不正確的觀念,以為他們既是耶和華的子民,就是高貴的葡萄樹,結出豐碩的果實。他們有被揀選的尊榮。7但他們沒有在世界歷史中作榮耀神的見證。

現在耶和華要查問他們,要他們真切的認識本身的地位與價值。他們實在沒有本身的價值,好像摘清葡萄後的枝條,還經不起烈火的焚燒。

在他們自欺之中,神喚醒他們,看見公義的審判。他們的尊榮早已變成羞辱,他們本身就無義行,他們的義也都被奪去了,因為這本來就不屬於他們。

人要存活,必須承受耶和華公義的審判,切實悔改,還可蒙受神保守的恩典。如果他們以自義來防筢,自認有神的揀選的身分,這樣想來維護葡萄園的,一定失敗,所有防禦也必倒塌。

葡萄樹之歌是哀歌,哀嘆民族的敗亡。



7 Theodarus C. Vriezen, Die Erwa/htung Israels nach dem Alten Testament, 1953, 109-116.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15.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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