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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的神學

箴言 全書


 
箴言的神學(Proverbs, Theology of)

箴言的神學包含五方面:(1)神已經為宇宙和社會設定了永恆不變的結構;(2)神已經藉著本書揭示了社會的結構;(3)這個社會的結構包含了一個行為與結局互聯起來的關係;(4)人是否順從耶和華所預定的結構,完全是在乎他的心;以及(5)說話對於陶造年輕人的心靈有著重大的影響力。



一個井然有序的社會

按照所羅門的擬人化教導,以女性化身的智慧(Woman Wisdom)不單在耶和華創造滄海、高天和大地的時候,便已經存在(八22-26),還為耶和華給這些浩瀚的宇宙實體畫定界限,以致讓人類得以生活在其中,每天發出讚頌(八27-31)。她對於耶和華為那不受牽制、洶湧波濤的滄海定出界限感到欣喜(八29)。智慧稱頌耶和華的美善,祂在創造之始便為混亂定界限,制訂宇宙的秩序,這正吻合她那塑造社會秩序、在時間之內給罪惡劃定界限的角色。凡願意在各種事上聽從智慧的教導,包括追求永恆的富足(十2-5)、給予窮乏人慈惠的幫助(十6-7),和用說話建立人與人之間的互愛(十10-14),便是朝向永恆的國度(八15-21)。聰明人會在這些教導所畫定的規範之內,過著安穩的生活;但愚昧人卻毫無自制,任意渴求那些超越界限的東西(十3下),最終因逾越耶和華所確立的社會秩序而招致死亡(四10-19)。

這些社會結構不能脫離制訂它們的耶和華而獨立自存。反之,它們要靠耶和華親自來維持:「他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護庇虔敬人的道」(二7-8;參三26,五21-23,十六1-5)。惟有神親自作後盾,箴言才成為真實的話。人不是相信箴言本身,乃是相信站在其背後的耶和華(三5,二十二19)。事實上,認識本書的教導,就等於認識神:「我兒,你若領受我的言語……你就……得以認識神。」(二1、5)



啟示的教訓

所羅門解釋為何領受他那些涉及固定社會結構的教導,就等同於認識神:「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二6)所羅門的口已變成了神的口。

神在古時曾經用各種方式曉諭列祖(來一1)。神不像與摩西般面對面說話,也沒有像向眾先知般用異象和異夢傳達信息(民十二6-8),祂在這?是藉著人對自然創造和人性的觀察,來向所羅門和其他受靈默示的智者──諸如亞古珥(三十1)和利慕伊勒王(三十一1)──說話。世界就是智者的實驗室,他說:「我經過懶惰人的田地……荊棘長滿了地皮……石牆也坍塌了。我看見就留心思想……」(二十四30-32)他就地取材,構想出一句新的箴言:「再睡片時,打盹片時……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二十四33-34)換言之,受靈默示的智慧從觀察悟出一個教訓,就是在這個墮落的世界中,存在著一種使生命趨向滅亡的惰性原理,不過,人只要自律,就能克服這種陷入混亂的潛在危險。當然,這位智者是一位道德教師,而非一位自然科學家。他從宇宙秩序得出來的例證,作用在於教導信靠神的人,自律能克服社會的混亂。

本書的神學並非一套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以女性化身的智慧並非如許多人所宣稱的,是宇宙秩序的本身。反之,所羅門是用以色列王的身分說話(一1),這亦代表他已經細心研讀過摩西律法。所羅門在本書經常用到「耶和華」這個神的名,這名正象徵著神與以色列的立約關係(出三13-15,六2-8)。這位受靈默示的王,透過摩西的約來看周遭的事物,然後撰寫他的箴言(二十九18)。

這位智者雖然沒有說自己是直接從天上聽到神的曉諭──如眾先知常言的:「耶和華如此說……」,他的話卻確實帶有神的權威。他用了摩西常用的一個字詞來形容他所得的啟示,那就是「法則╱教誨」(tora)和「誡命」(miswa;參三1)。



行為與後果的關係

本書所展示的那個由神所訂立與維護的社會結構,反映行為與結局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作者用「道」來代表這關係,這詞在整卷箴言共出現約75次,而在那匯聚了各類訓誨、成為本書釋經鑰匙的一至九章,則共有30次之多。這「道」意指一條橫貫的公路,或是指在一條路上走過,步向一個終點;它在同一時間可包含以下三個含義:「人生的道路」(即生活的特質和處境);「人生的表現」(即具體的抉擇和行為);以及「某種表現的後果」(即該種生活方式將無可避免地帶來的結局)。聰明人走的是生命之道(二20-21);愚頑人卻在死亡之路奔跑(一15-19)。基督教傾向視自己為一種「信仰」,箴言書卻像聖經中大部分書卷一樣,認為持定這信仰的人就是跟從「道」(halakah)──即生活之道。

本書所指的生命,乃是與永活神相交的豐盛人生。根據創世記二章17節,人破壞了與造物主的合宜關係,結果帶來死亡。智慧是關乎如何重建和保持這合宜關係,以致帶來生命(見二5-8)。第一段經課(一8-19)假定惡人要流無罪之人的血,害他無辜死亡,就正如該隱害死義人亞伯一樣(創四1-9)。本書所應許的生命(二19,三2),就正如整本聖經所應許的,必然涉及一個超越今生和死亡的現實。否則,在創世記第四章有關亞伯被殺害、在箴言一章9至19節有關流無辜人的血,和神兒子的受死,便足以推翻全本聖經和本書的信念,因為惡人始終勝過義人。

所羅門把他的教誨比作生命樹(三18)。古代近東──尤其是埃及──的宗教文獻,以及創世記的二至三章,都暗示生命樹名副其實是永生的象徵。箴言五章那個愚蒙人,在隨從肉體的引誘之後,將為虛耗生命而懊悔(五7-14)。雖然沒有明確指出如何,但本書卻應許義人「並無死亡」(十二28),即使臨死,也有所投靠(十四32)。然而,有別於清楚分別今生和來世的啟示文學,智慧文學把生命視為「已然未然」(already and yet to come)。智者強調要在此刻擁抱人生。

本書亦強調結局。「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二十四16)相對而言,約伯記和傳道書則把焦點放在今世的「日光之下」,義人在其中好像無力招架、徹底被擊倒。即使箴言二十四章16節用一個讓步從句的「雖然……仍必……」來駁回義人要傾倒的可能性,可是,其他箴言雖肯定道德秩序,卻仍然明示或暗示義人有可能受苦、惡人有可能興旺。它用「……強如……」的箴言,來修正行為與後果的關係(例如:十五16-17,十六16、19,十七1,十九22下,二十一3,二十二1,二十八6)。這些箴言將貧窮與義人、富足與惡人連上關係,以致非常清晰地表明謹守敬虔和道德原則,不會即時帶來一個快樂的結局。

由於箴言採用警句的風格,每一句都會以極度精警的方式來表達某個主題的真理,因此,要全面瞭解真理,我們就必須將有關的主題匯集起來一併研讀。例如,在三章1至10節那連串美好的應許之後,所羅門補充一句:「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三11-12)。經歷順境和逆境不單是建立兒子成長所必需的,更是做父親的一個明智安排。所羅門解釋說:「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顯示天父也有父親的監護角色。智者在三章13至20節列出智慧的種種賞賜之餘,隨即提出「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應得的人施行」(三27)。這訓誨作為得賞賜的條件;這訓誨暗示好人也有需要別人幫助的時間。他在十章2至5節有關錢財的教導,不能單獨地逐節理解,倒應集合起來解釋:第2節是關乎財富和德行;第3節是財富和宗教;第4至5節是財富和遠見。當我們用這種方式去解釋時,便會明白本書並非宣揚一種「財源滾滾、事事順利」的福音,它只是應許耶和華會賞賜忠心的人。



一個人是否尊重神設定的社會結構,取決於他的心──即主宰人的知、情、意的核心所在(二2,四23)。所羅門並非以一種冷靜、理性、以事論事的說理方式來提出他的訓誨,以致要求讀者作出同樣理性和不涉及感情的回應。反之,他是以一種虛構式的文學技巧來表達出他的熱情:「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寬闊處發聲。」(一20)相應而言,所羅門亦要求兒子要「揚聲求聰明」(二3)。當人全心全意接受所羅門的智慧,那麼,屬神的智慧便會進入他的內心:由神口中發出的智慧(二6)「必入你心;你的靈要以知識為美」(二10)。

智慧應許將智慧賜給凡愛她的人(八17、21),她又要求愛她的人,像等候新娘一樣,天天在她的門口守候(八34)。為了得著這新娘,人要甘願為她買任何東西作她的嫁妝(四7)。她要求人敬畏她:因為敬畏耶和華是得著智慧的第一個原則(一7,九10)。

相對而言,那些沒有接受智慧、逐漸步進成年的愚昧人卻喜愛無知;愚頑人恨惡知識,好嘲弄人的仍舊恣意嘲弄(一22)。對所羅門的訓誨接受與否,並非純理性的抉擇,同時亦包含感性的部分。作為本書寫作對象的愚昧人(一4),在進入城內從事商業和政治活動之前,必須在宗教和道德的立場上先行作出審慎的抉擇(八3)。這抉擇能幫助他們抗拒城中邪惡人和淫婦的誘惑。

話語的力量

故此,所羅門編排本書的方式,是為了讓舊約的父母可以在家中──這個古代以色列人向孩童施教的基本場地──教導他們的兒女。作父母的,必須防患於未然,在兒女快將步入成年期之前向他們施教。因為他們在這個成長的十字路口,除了最容易驕傲自恃和行為衝動之外,還最容易受外人影響,兩代之間的關係也最為脆弱。父母的聲音(一8,三十一26)與行乖道的人和行淫的婦人所發出的聲音彼此較量。家長們借助所羅門這本以出色修辭技巧寫成的箴言,堅定地親自向子女施教,必能勝過乖謬人誘騙其兒女賺快錢(一10-19,二12-15),以及淫婦引誘他們濫交的教唆(二16-19,五1-23,六20-35,七1-27,九13-18)。

在古代近東的智慧文學中,提及母親作為施教者的角色可謂是絕無僅有的。舊約認定父母在兒女面前擁有同等的地位(利十九3)。既然作母親的,也要「忠心教導」,那麼,她本人便必須先行受教。本書作者雖然以將來要作一家之主的「我兒」為寫作對象,但並沒有將女兒摒諸門外。

所羅門在整卷箴言都假定了言語的力量:事實上,它有掌管生死的能力(十八21)。兒童雖然也要為本身的抉擇負責(結十八20),但父母的教導始終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箴二十二6、15)。那些得以成為智慧之子的,將會給父母帶來無比的喜樂,反之,摒棄傳統智慧的愚昧之子,便只能帶給父母無盡的痛苦(十1)。

Bruce Waltke
  

資料來源:
新增日期: 2013/12/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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