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確怎會有事 ??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被控在扁案審理時,當庭證稱二○○八年間捐款給國民黨政治獻金一千五百萬元,後來指記錯,改稱是二○○四年間捐款給國民黨一千萬元,被民眾告發涉偽證罪,北檢調查後,昨將蔡明忠不起訴處分。
蔡明忠向檢方說,當時在法庭上是前一位證人廖正井對於併購台北銀行案件說得顛三倒四,輪到他時,他一直在想要如何導正前面證人的謬誤,後來對方律師提問時,問他政治獻金的事,他當時想金額較大的政治獻金都是在修法前,記得有捐款給國民黨,最後一次捐款是在大選前,所以誤記是二○○八年。
檢:蔡有陳報捐款收據
蔡明忠還說,後來有人質疑他的說法,他回去找收據後,才發現把時間跟金錢都搞錯,正確捐款時間是二○○四年,金額是一千萬元,立即檢附相關證物向法院更正。
北檢認為蔡明忠當初在法院所說證言,並非承審法官判決理由,亦不足以影響扁案審判結果,非屬案情重要關係事項,加上蔡明忠後來確實把相關捐款收據陳報高院,難以認定涉及偽證。
此外,去年九月二十七日有民眾投書報紙指出,蔡明忠出庭時證稱,二○○八年總統大選時,捐政治獻金一千五百萬元給國民黨,去年爆發運彩弊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僅裁罰發行公司富邦金控十五萬元,懷疑總統馬英九涉嫌包庇富邦集團涉嫌貪污,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後,在今年三月間,以查無其他證據證明馬總統涉及不法,將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