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竿筆記>(九)什麼事令神歡喜
專注於思想什麼是神喜歡的事,真是太有意義太有價值了!如果一個人專注於此,罪惡在他身上就絕無容身之處!
作者以挪亞為例,列舉五項神喜悅的事,分別是:全心愛祂、全心信靠祂、全心遵從祂、不斷讚美祂、使用我們的才幹。我發現,要讓神大有歡喜還真不簡單,愛祂要全心、信靠祂要全心、遵從祂也要全心。這的確很能理解,若配偶愛我的心只有一半,那是真愛我嗎?對神的信心時有時無,那還是真信心嗎?遵從神的旨意是選擇性的,那算是打從心裡想要尊主而行嗎?
無怪乎,上帝冀盼每個屬神的兒女,都要來全心愛祂、信靠祂、遵從祂、讚美祂。是故,對於一個決意要討神喜悅的人而言,他要付的代價必然極高,然而,他生命所彰顯的屬神的榮美,也必然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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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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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專注於此,罪惡在他身上就絕無容身之處!
感謝父神~
是的~就是將眼目專注於祂~
祂的聖潔榮美也必彰顯在我們身上~
那些不與神相合相聚的~
很自然地都必沒有地位了~
發言日期:200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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