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竿筆記>(十六)最重要的事
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是愛的關係。往往我們在教會裡強調傳福音過於其他,然而,若缺乏愛,我們就傳不出有果效、有見證的福音。切勿本末倒置了,在信仰群體的日常生活中,當以愛為出發點、為首要之事,在愛的澆灌、培育下,基督的身體才能日漸成長。
可怕又可悲的是,弟兄姊妹同世俗的人一般,汲汲營營於生活所需的追求,把精力、時間耗盡在工作上,而無暇去愛去真正生活;也許他們也不願意這樣,很難分別為聖。這的確是個難題,懇求主施恩憐憫,叫我們常在祂裡面支取愛的能力,漸漸調校我們生命的焦點與焦距。他是愛的泉源,使我們的心歸向祂連結於祂。
德蕾莎修女說:「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麼事,而是你為這事付出多少愛」。對於立志做大事的人來說,這句話誠然是暮鼓晨鐘,當然不是說,沒有愛的事情就無價值,然而,沒有愛的人,我們如何從他身上體會出生命的價值?
「神評估我們屬靈成熟度的方法之一,就是根據我們關係的品質」我感覺這句話很揪我的心,我並不是善於經營關係的人,但是,如果上帝拿這標準來檢視我,我將羞愧得無地自容!主阿,求你幫助我去愛,像你愛我們一樣!幫助我從這一刻起就積極去愛,不分對象;幫助我合宜分配時間,拿出我的時間,就是自我犧牲,這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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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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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在學習~
在教會肢體裡要把關係經營本來就不易~
何況是在外邦世界~
但在神裡面~凡事有盼望~
發言日期: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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