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霖與天糧》9月7日
《每日甘霖與天糧》9月7日
《每日甘霖》
九月七日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利廿二29)
神要以色列人在蒙福時,就曉得報恩,常獻上感謝為祭,但獻時要留意是否蒙神悅納。為何存心獻感謝祭給神也會有不蒙悅納的呢?哪些祭物是不蒙悅納的呢?本章清楚的告訴我們:凡獻上有殘疾的牛羊,如: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肢體有餘的、或缺少的、腎子損傷的、壓碎的、破裂的、都不可獻上。(參閱利廿二22-24)神要他們獻上最上好的牛羊。
其實,神這樣要求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祂將上好的福分:救贖、諸般的恩典、流奶與蜜之地等賜給以色列人,若以色列人以最差的牛羊為感謝祭來回報祂的宏恩,那實在是對祂不敬。
人很容易自私,將好的牛羊拿去作買賣得利或留給自己享用,將低價有殘疾之牛羊來獻給神,這豈不是大大得罪神嗎?這是何等的虧欠神和愚昧。難怪神又警告說:「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 (利廿二16)
從前,有一位聖徒有幾個兒子,小兒子天生智力差過別人,那人就說:要培養聰明的大兒子將來作醫生,老二將來作律師,老三作工程師,而將智力偏低的小兒子奉獻給神作傳道人。這豈不是藐視神嗎?請問:你現今獻上的感謝祭是你上好的時間、精力、金錢、年歲嗎?你是靠著基督獻上來蒙神悅納嗎?
《每日甘霖》
九月七日
要救些人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
我們的責任是重大的,我們的生活行為也是非常重要的,能關係到別人的前途,得救和滅亡的問題。在這裡保羅提到「我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他遇到任何人,都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救些人,使人同得福音的好處,一同得到主的救恩,免沉淪滅亡,並可以享永福,這該是何等重大的責任,也是何等榮耀的使命。如果能救一個人,他在永世裡要多麼歡喜、快樂、感謝、讚美主。
為此我們對任何人當有好的行為,給人好的印象,不要得罪人、絆倒人,應當同情人、幫助人,服事人,不惜作人的僕人,設身處地地替人著想,尊重人的地位,了解人的情況,來俯就人,留心去作眾人以為美的事(羅12:16,17)。特別需要謙卑、忍耐、與人和睦,更重要的是有愛人的心,首先是愛人如己,甚至捨己愛人,像主一樣。
先能得到人的心,再用口傳福音才有效,沒有行為的見證,只用口作見證是沒有多大用處的,反而使人懷疑所講的是虛假的。因為在我們身上不能證實所傳講的福音真理。我們一生之中究竟救了多少人,或是幾乎一個人都沒有,那不但是太可憐了,也是太錯誤了,表明生活行為毫無見證,從不關心別人的靈魂,將來自己也要受到極大的虧損,惟有能救一個人是最快樂和有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