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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有幸

分享人: allenlinnz
分享日期: 20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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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3個人說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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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成語『三生有幸』是出自傳燈錄:有一省郎(京師各省的官名),夢至碧巖下一老僧前,煙穗極微,云:「此是檀越(佛家語,指施主)結願,香煙存而檀越已三生矣。第一生,明皇時劍南安撫巡官;第二生,憲皇時西蜀書記;第三生,即今生也。」從佛家的觀點來看,『轉世投胎』謂之一生。後來『三生』變成指『前生』、『今生』、『來生』,與原文本意略有不同。

魔鬼誘惑,始祖墮落
聖經啟示一切的受造物都是『各從其類』(創1:11),各物之間不能相互『轉世投胎』。聖經也啟示人的『生前』,每個人都源自同一始祖,就是亞當。神造亞當後,『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2:8-9)神後來又為亞當造配偶來幫助他(創2:18),這就是神所立的第一家庭(創2:24)。神先前與亞當立約,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2:16-17)結果夏娃受蛇的誘惑,以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可像神一樣(創3:5)。神是創造者,而人是受造者,這樣的位分是不可混淆的。『人離開了本位』,聖經稱『墮落』,正像東西落下,離開本位。『人違背了神的旨意』聖經稱『犯罪』,就像人違反了法律條文。

生在罪中,身不由己
亞當與夏娃雖然犯罪被趕離伊甸園,神賜福人類的應許不致落空(創1:28),但是人類是在犯罪後才開始『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所以這個『罪性』就如同遺傳基因,代代相傳。每個人不論你出生貧賤富貴,這罪性就隨著你來到世間。從此人就開始『活受罪』,因為人活在『罪身』之中,成為『罪的奴僕』(羅6:6) 。也就是因著『罪性』,我們就生成『罪人』。因著『罪人』,就具有『犯罪』的本能。古人對人之初性本善或是性本惡有所爭論,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亞當受造之初是性本善的,但他犯罪後神的靈,就是善的源頭,就離開了。此後亞當裡面沒有善,他的後代也就沒有善了。所以經上記著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6:5)

遇見救主,三生有幸
『幸福』與『土地』有關:『幸』中有『土』,『福』中有『田』也有『神』。現在讓我們從『神』、『土』、『幸』三方面,來深入思想『三生有幸』:首先是『生存』有幸,經上說:『人是依神的形像和樣式受造』創1:26),以『塵土』為本體(詩103:14)來到這世上『生存』。與其他的活物相比,人是何等的『榮幸』。有道是『萬物是為人而造,人是為神而造』。但是『不幸』的事後來發生了。人犯罪後,就面臨『生活』的問題了。『地』開始長出荊棘和蒺藜來(創3:18),亞當必須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3:19)。原本在伊甸園裡,亞當與夏娃可以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但是犯罪後,神對夏娃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3:16)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3:17)夏娃今後要『生』必多受『苦楚』,亞當今後要『活』也必多經『勞苦』。人類真是落到這樣『不幸』的地步。神愛世人,差祂的獨生子降世為人。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土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12:24-25)這麥子是指『神』的獨生子耶穌,落在『土』裡死了是指他來到世上為人的罪而受死。如果你『有幸』接受耶穌成為你的救主,便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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