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霖與天糧》10月22日
《每日甘霖與天糧》10月22日
《每日甘霖》
十月二十二日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四8)
大約在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前,神不僅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賜給他們律法、典章。那時全地的列國、列邦都是人治社會,皇帝、君王就是那國的律法,換言之,那時列國都沒有律法,更談不上憑律法生活。即使在公元後的幾個世紀,也都沒有國家是憑律法生活,或是建立起法制體系。再說,後世的人雖有很多國家建立了法制體系,但人所立的律法總是有偏差和缺陷,甚至是只為迎合人的需要。就如在某些國家,賭博是合法的、同性戀是合法的,這一切都說明人的標準遠遠比不上神的標準。神所定的律法,是遠超越地上人的律法,神的律法正是神聖潔、公義的發表,同時也說出神要祂子民依法生活,顯出神的聖潔和公義。
再者,神的子民憑律法生活,更是顯出神的智慧。如經上說:「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申四6)一點都不錯,神的話語是真智慧,大衛說:「你的命令……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詩一百一十九98-99)經上也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 這人便為有福。」(詩一2)律法是表徵神的話,所以,我們要愛慕神的話,憑神的話而活。
《每日天糧》
十月二十二日
神不丟棄
「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因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3:31-33)
有時候,人會覺得被神丟棄了,好像神不但不垂聽禱告,施恩拯救,反而加增困難,令人受挫折,故意要人受苦,使人憂愁一樣(哀3:1-18)。初步想起來,這實在令人不解,煩惱不安,但再想一想,我們雖然遭遇許多苦難卻沒有消滅,而且在以往的經歷中,的確看見神有諸般的慈愛、憐憫和恩典(哀3:19-24)。
在現在的試煉、痛苦中,也不能灰心、絕望倒下去,仍然要仰望神,默默等候神的救恩(哀3:24-26)。因為祂必不永遠丟棄人, 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雖然目前的重擔是神所加給的,那有特別的目的。一方面可能是因為罪而受罰,叫我們在受苦的時候,深深省察自己的行為,徹底認罪悔改歸向神。另一方面,是為造就我們,使我們在試煉痛苦中學習許多寶貴的功課,苦難鍛煉我們的品格,是其他任何方法所不能得到的。
在苦難中使我們認識世界的虛空、人生的痛苦,同情別人的遭遇。 並且更重要的可以認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