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 黃牧師 靈修 : 情慾的事
轉載 ! 黃牧師 靈修 : 情慾的事(10-31-2013)
《加拉太書5:19-21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爭、異端、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2010年,一名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男子被自己飼養的養西伯利亞虎活活咬死。由於安省沒有立法限制飼養這些野生動物,這名男子養了三頭西伯利亞虎和兩隻獅子在家,他常強調:「這些寵物就像他的家人一樣。」真是養虎為患的現代版。虎就是虎,即使從小飼養,貌似溫馴,如何能改變它的真性情呢?人的問題也一樣,人的問題來自他的生命,如果沒有重生,如何能夠改變?
人離開神以後不只反對神,且被罪所控制,這裡列舉情慾的事可分成四類:第一姦淫、污穢、邪盪是性方面的罪。色情行業是世界最古老的行業,世界總收入達570億美元,70%18-34歲的男士每月都瀏覽色情網站,許多可怕的罪如對兒童施暴和拐賣人口也由此而生。連信徒也難倖免,19%上色情網站成癮,牧者有30%承認被困擾。第二關乎信仰,雖然極少信徒拜有形的偶像,但是拜無形的偶像如金錢,名利,或仍然迷信的卻不在少數。第三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等等關乎與別人的關係,這在教會更司空見慣,都是因為自我中心,沒有捨己認真作門徒。第四醉酒、荒宴關乎放縱情慾,也可表現在上網,玩電動遊戲,深夜不睡覺等,也是許多信徒無法脫離的。
「行這樣事的」的“行”是現在式分詞,指經常行,習慣性行。還不認識神,得著新生命的人也只能如此,被自己的情慾控制,他們不能承受神的國,但是基督徒不應如此,我們已經得著新生命,即使偶有失足,也不應是經常性的。
所以如果你經常被這些情慾的事所困,你要接受耶穌作救主,他能給你新生命,救你脫離這些卑賤的事。如果你是信徒,要反省你的信仰,再次認罪會改,因為真正屬神的人是不應該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