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霖與天糧》11月11日
《每日甘霖與天糧》11月11日
《每日甘霖》
十一月十二日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五16)
哪些是非義之事呢?就如本節經文的前文所論:「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申二十五13-15)又如不可虧負雇工的工價,如經上說:「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申二十四14-15)還有:「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申二十四17)若這樣作就是作了非義之事。又說:「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申二十四20)若是把收成完全為己用就是作了非義之事。還有,窮人向你借貸,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免得你作了非義的事。這些都是神在律法中對以色列人的要求。
現今我們雖然身處在新約時代,但我們更不可行非義之事。我們在處事為人中一切屈枉正直、假冒、欺騙。虛假的行為,和不憐憫窮人的言行都當棄絕。凡神眼中看為不義的,即偏離聖經教訓的,和心靈裡有聖靈責備的都當棄絕。經上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四8)
《每日天糧》
十一月十二日
揀選什麼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得1:16)
在人生的路上,作不同選擇,會有很不同的結局,這個結果關係到永遠的前途。在這裡我們看到路得和他的嫂子,二人都作了寡婦,婆婆要回她本地去。這兩個外邦女子要作出極重要的抉擇,是跟一個窮老寡婦到異地去受苦呢?或是在本地另嫁一個新夫呢?從目前的利益和安全著想,顯然是要離開婆婆,而另找出路和對象,還可以過一個比較快樂的生活,避免長途跋涉,冒險走上艱苦的道路,所以路得的嫂子回去了。
但路得卻決心不離開婆婆拿俄米,一定要跟從她回到以色列去,以她的國為國,以她的神為神,的確她是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得2:12)。我們看到她後來所蒙的恩惠,不但得到了安息富足,並且成了大衛王的曾祖母,在基督的家譜中有份。
今天擺在每一個人面前也有這兩條路,其得失、禍福、榮辱的分別是無法形容。一條就是回到世俗中,找一個普通對象,過一般較安適的家庭生活;或者決心跟從主,走一條十架道路,認定追求神的國,奔往天上更美的家鄉。在當中這關係是太大了,目光短淺,只顧眼前好處是極其錯誤的,看到百年之後,望到眾星之上,才能作出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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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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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在天上之父 願人皆尊父名為聖 願父國降臨 願父旨意成就在地 如同成就在天 我等日用之飲食 求父今日賜與我等 又求饒恕我等之罪 如我等饒恕得罪我等之人 保佑我等.不入誘惑. 拯救我等.脫離凶惡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 皆屬於父.永無窮盡 阿們
發言日期: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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