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健康家庭 打造幸福台灣
守護健康家庭 打造幸福台灣
反對同性婚姻與多元成家法案之說明(二)
「多元成家」草案無需性忠貞 3男2女成家也可以?
同樣也想更改民法972條來支持同性婚姻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主要由許秀雯律師所帶領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所提出,草案強調四項特點:「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收養制度」,預計在2013年9月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時透過鄭麗君立委的支持將法案送審。
護家盟指出,這將是一個「毀家廢婚」的法案,也是全世界最寬鬆的婚姻及家庭法案,將會引起社會混亂及動搖國本。反對者提出強烈質疑,包含:
1. 伴侶制度沒有性忠貞義務,第三者是否就地合法? 人際間的信任也將瓦解。
2. 伴侶制度適用同性與異性,單方面即可解約,不再有誠信及背叛議題? 若未來取代傳統家庭,兒童可能不再有固定的爸媽,延伸的社會問題將層出不窮。
3. 沒有姻親關係,婆婆不再是媳婦的母親,孩子不必叫阿公、阿嬤?與直系血親以外都可以成為伴侶,和叔叔、伯伯、嬸嬸、阿姨、表哥、表姊、堂弟及堂妹也都可以登記成為伴侶,近親通婚產生的生育健康問題如何面對?
4. 多人家屬的概念強調多人成家、共同生活,且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也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可以自主選擇多人家屬,沒有血緣關係的3男2女可以成為一個家,對於家庭的認同及凝聚情感也將動搖?
5. 目前年輕人已有晚婚、不婚的趨勢,伴侶制度更助長不結婚的風氣,少子化問題更是雪上加霜。若是開放同性戀、單身、同志伴侶、同居者皆可收養孩子,又如何維護兒童的福利及人權?
事關台灣社會未來發展 應由全民共同決定
如前文所述,同性婚姻法若通過,對台灣社會造成的衝擊程度及面向,都遠遠大於一般民眾的想像,在國家未來整體的發展歷程中,也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不可忽視。依我國憲法第23條 規定,人民之自由權利,基於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之限度內,並非不得以法律予以限制。從此可看出,個人的 自由被保障,是在不妨礙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而同性婚姻對社會會帶來的影響深遠,更該經過審慎評估而非貿然行動。
事 實上,台灣社會對於同性戀者已是高度友善,同性戀族群有選擇其私生活方式並與有同性共同居住的權利等,皆不受他人的影響。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等國甚至立 法禁止同性性交,反觀在台灣社會中,同性戀者完全有相愛的權利,可以一起生活,山盟海誓、永不分離,甚至可以大宴親朋,甚至也可以以「夫妻」相稱,皆是其 個人自由。但某些政治人物及同運團體為了政治生涯、曝光需求等特定目的推出同性婚姻法案,帶來的結果卻是更全面的影響,及社會另一端更大勢力的反彈,造成 社會動盪內耗,是否對同性族群及台灣社會帶來更好的未來,還是讓許多真正弱勢的同性戀者背負影響國家發展,對社會帶來負面衝擊的負面印象,值得深思。此 外,伴侶聯盟提出之多元成家草案中,沒有性忠誠義務及單方可解約的主張,將造成人際信任的瓦解;除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也將影響下一代健康,帶來許多先 天的基因缺陷及疾病;多元伴侶及同志伴侶皆可認養小孩,卻有同時可輕易單方解除關係的規定,也將孩童置於一個更不穩定的成長環境中,剝奪其健康成長的權利。
對 此,「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表示,因正視同志族群的情感需要,尊重其性傾向及選擇,但反對內容漏洞百出、將對社會帶來負免影響的同性婚姻法案及多 元成家草案。此法案若通過,對國家社會安定之影響,可能不亞於核能電場對環境的衝擊。若要通過此一動搖國本,影響國家安全利益的法案,應該訴諸公投,讓全 民共決!期待全國民眾一起攜手營造健康完整的家庭,守護台灣人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