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權益要看重
兒童的權益要看重 < 台灣守護家庭官方網站 >
在一個具有長期承諾,穩定,
受到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中,
而懷孕生下來的子女,最有可能得到其父母
良好的照顧及教養,將來成為一個身心健康的人,
子女在成長過程中,也因為家中的父親及母親的形象,
得以自然地發現男女生理,心理上的差異及其特質,
有助於將來成長過程中的人格發長
同性戀家庭的子女較容易缺少兩性平衡之角色典範,
研究也指出同性戀家庭子女受到不當性接觸比例偏高,
產生的社會問題也較多!
同性戀伴侶無法自然生育,勢必借由收養,
人工生殖或代理孕母等方式來擁有小孩,
將造成更多社會問題,兒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實際案例: 國外媒體於2013年9月報導,
一名17歲的法籍越南孤兒發表一篇:
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的文章,
說出不願意被同性戀伴侶收養的心聲,
如果你問一個等候被領養的孩子要什麼?
他們只會給你一個答案:一個爸爸,一個媽媽
他認為,同性戀只是想要小孩,孤兒卻需要爸爸和媽媽
不能因為同性戀者沒有小孩而不快樂,
孤兒就有義務使同性戀者感覺好一點!
有爸爸及媽媽,才是對孩子最好的,
因此我們堅持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我們應該尋求其他更有效的方法,
幫助同性戀者解決他們的問題!
但不應該把固有好的婚姻及家庭制度都毀掉,
也不要讓支持性解放者,利用,同志婚姻而搞多元成家法案
為了下一代,讓孩子們在正常的兩性關係中成長和發展,
為了台灣社會安定和進步,也不要動搖國本,
所有法案及相關一切龐大花費等都要人民買單!
不要讓少數同志,性解放者,
影響掌控多數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