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見證
經文:哥林多後書一章22-24節
不提十字架,這樣的見證毫無力量。有時為了對慕道者友善,有些信徒會刻意軟化福音的內容,期待能增加它的吸引力。然而真正的事實就是這麼不中聽: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 為了讓見證更有果效,就必須讓未信者面對他的罪債,並說明耶穌已經捨身要為他還清罪債。不得不承認,說些陳腔濫調,確實要比完整呈現福音內涵來得容易。有些話的確是事實,也非常中聽,譬如:「你只要接受耶穌為救主,就能得救。」問題是,這句話沒有點出通往救恩的真正道路。一個有啟發功效的見證,應該要包含三個有連貫性的重點:描述耶穌是誰、說明神唯一的救贖計畫、解釋人必須有何信仰與行動才能接受基督。 當然,人未必要完全認識十字架的角色才能得救。不過讓初信者了解他得救的起源,他就能更有智慧地展開屬靈旅程。諷刺的是,相較於說些過度簡化的陳腔濫調,呈現完整的基督教義,反而才是真正地對慕道者友善。 仔細想想你在傳福音時都說些什麼。從聖經的角度來看,這個社會的文盲越來越多。你有機會向他傳福音的人,對耶穌的認識可能少得可憐,你或許是他們身邊唯一真正認識聖經的人。為此禱告,並特別找時間預備一篇具有教育性,並且以十字架為重點的信息。然後走出去,為基督尋找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