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陪伴帶人信靠主∼
一位弟兄外國回來,連續三次送來禮物是增添佳節歲末感恩活動摸彩用
但是都被一位在場人士給搶去
對方也認為是為主而需要用..求請∼
最後那位弟兄同意
我接著說:我們是送給有寫靈修筆記的禮物
對方堅持不肯寫,但就是要事先拿到禮物.且不參加此活動∼
我不在乎拿到禮物的人而是全都沒變成原則...那位弟兄明明說是給數算主恩用.怎可為了私己挪來用.無論理由為何?都要向主支取...
神給惡人最後的還是良心的呼喚??
更何況是指明給專項用更是不可以拿.奉獻給教會就是給主了.怎還可以順己意更改..我不斷禱告..還是我放鬆尺度..?
感謝神!禮物雖然飛走了∼這不重要.重要是得著她更認識主
感謝神!陪她買東西.陪她逛街.藉著陪伴為她所需禱告
回到家後.她竟打電話給我說:好啦!從今天起我天天寫靈修筆記啦∼∼∼感謝主!
唯有藉著天天分別出時間讀主的話,才能更明白主對我們的心意.使我們行走力上加力,為主而守望∼∼∼∼∼∼∼
網友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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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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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
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 11 : 45
發言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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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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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天天寫靈修日記了
哈利路亞~感謝主!
發言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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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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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
好久不見?祝你平安快樂∼
發言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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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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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送給那位拿東西的人[帳單]這才是恩典!
發言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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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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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行動者:
感謝主!小女孩寫靈修筆記了.所以符合資格拿禮物.
只是先拿去.我會盯著她交作生業.願主得著他一生
發言日期: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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