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神而活
「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作為基督徒不必刻意求人的認同和喜歡;當然也不要故意去引起人的憎惡,但當人的喜歡、和神的喜歡不能兼得時,我們寧可求神的喜歡。如果你知道「神愛你」,你就不會想要得到周遭人的「認同」。當你單單地「為神而活」,那麼你永遠都會是對的。這會簡化你的人生,降低你的壓力。如果你試著去討好人,那麼你會活在持續不斷的壓力當中。
錯誤的「動機」,會造成你試著要在所有的人面前,扮演好所有的角色,或者是你會試著討好每一個人。事實上,你沒有辦法討好每一個人!當你討好了這一群人的時候,那一群人會對你感到不滿。當你讓那一群人快樂的時候,這一群人又會生你的氣。前一分鐘你是「英雄」,下一分鐘你就會變成「狗熊」。你需要明白你沒有辦法討好每一個人。
事實上,就連神也沒有辦法討好每一個人。賣雨傘的小販會求下大雨,他對晴天會感到失望。賣帽子的小販會求出太陽,他對雨天會感到失望。只有愚蠢的人,才會試著去做神也做不到的事情。在你的心裡面也許有一種迷思,如果我可以讓每個人都愛上我,我就會快樂。這永遠不會發生的!你永遠都沒有辦法讓每個人都愛上你。親愛的,別想討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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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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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為神而活 . 討 神的喜悅 . 簡化我們的人生。
發言日期:20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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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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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家庭中長期見證主,千萬不要把真理丢棄來遷就家人!
當我很快有外傭來分擔家務,我不想答允把這外傭分擔出去幫助一位老人,只因她的外傭要放假兩周。
那是違反外傭工作條例,失去真理見証機會!
寧願求主給她賜下其他人帮助,或我來幫忙!
寧願被看為不懂變通!
發言日期:20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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