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原則1
1.「羅馬書13:1-3」: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順服掌權的(但不是順從)
2.「提摩太前書2:1-2」:1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2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為君王、在位者代求(禱告)
3.「耶利米書29:7」: 7 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
→為那城(國家、社會)求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