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自由
聽說成為基督徒,有好多限制,還有兩件事不能做!就是:『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
真的是這樣嗎?聖經上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牠的轄制。』
意即凡事都在我的權下,凡事對我都是許可的、容許的、合法的,但我不受任何事的管轄(奴役),或被置於任何事的權柄、控制之下。
當你考量是否要作某件事時,你應當問自己是否在那件事的權下或控制之下。如果有一件事控制或轄制你,你就不該去作。比方說,大家都在玩手機,你也許可以玩,但若是你不玩就會瘋掉,你就知道你被這件事所轄制了!我們必須徹底對付任何轄制我們的事物。使我們得著真自由!
〈水深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