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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上當作活祭

分享人: ✟寶同
分享日期: 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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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4個人說阿門    有1個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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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

神不是先向我們要,神乃是先給。不是叫我們先獻,乃是先賜。祂先創造了天地萬物,然後造人。哪一樣不是從神那?來的呢?我們所享用的一切都是神給的。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神最大的恩賜就是把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神既這樣愛我們,把祂最寶貴的獨生子都為我們捨了,我們應當怎樣對待神,報答神的恩典,表明我們愛神的心呢?我們將什麼獻給祂才對呢?神的確不缺乏牛羊和其他萬物;神乃是要我們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祂看我們這個人比千萬的牛羊更有價值,比全世界更寶貴。主耶穌用寶血的代價,把我們買了來,就是要叫我們歸給神。所以我們已經不是自己的人了,應當在身子上榮耀神。

不肯奉獻給神的人就是對不起神,辜負神的恩典,虧欠神的愛,也是侵占了寶血的救贖。我們本是應當沉淪、滅亡的人,不接受寶血的救贖,我們不但不能有永生,連今生也在神的震怒之下,只有等待罪的報應和結局。所以我們既已被主救贖,就不能不把神的物歸給神。那就是身體獻上,這是理所當然的。

獻在祭壇上本來是死的,為什麼稱為活祭呢?這是因為一方面獻上以後的確是死了,乃是向罪、向世界、向肉體、向自己是死的。但另一方面,奉獻的人是完全向神活、為主活、隨從聖靈而活,將身體完全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再不作別的用處了,是一種活的祭物。

摘自《安慰之言》2月24日,田雅各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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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同

獻上當作活祭

阿們!


發言日期: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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