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立約——作完全人
有些人傳福音特別有能力與恩膏,但有些人則否。但其中有一項原因——這一張口有沒有被分別出來。雅各書三章2節︰「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經文裡「完全者」的定義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
創世記十七章1、2節︰「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所以有些人跟神立約,神成就;有些人與神立約卻沒有動靜。有些人或許覺得,反正神創造我、愛我,立不立約不重要!但是神說我們若在祂面前作一個完全人,祂就與我們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當我們願意在神面前作完全人,神會豐豐富富地賞賜給我們。完全人不代表一輩子不犯錯,重點在於勒住自己的舌頭。當我們在話語上沒有過失,神就視我們是完全人。這樣,當我們傳福音、敬拜讚美、安慰與勸勉人、或傳講神的道時、或為人祝福的時候,必大有能力,阿們!
文章源自 郭美江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