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A. Carson:卡森博士的回答
首先,擷取別的講章來講道,好像是你自己的;這種事永遠且無可置疑的,是錯的。如果你如此做,你應該辭職或立即被解聘。此邪惡沿著至少三個軸:(一)你在偷竊;(二)你是在欺騙聽你講道的人;(三)可能最糟的是,你自己並沒有花時間研究聖經到讓 神的真理吸引你、陶塑你、使你成為一位神人,並裝備你來為祂代言。如果講道是透過人的人格,那麼這種只像類似播放錄音機模式的服事並不稱職。有時更改這裡和那裡一點字詞不會讓你脫身;重述他人而不是你的的經驗,讓這罪行更加醜陋。這種罪很容易再犯,因為在數位時代,資訊易於取得,但不會減少其邪惡性;就像數位時代可見到色情資訊,但不會將色情轉為一種美德。(偶爾牧師會將其他名牧的講章拿來宣講,也會特別註明來源。(不應經常如此,但此舉並非惡行.)
第二: 抓取結構,可能一面將大綱用一樣的詞彙編排,加上其他顯著的區塊,一面將其餘部分填滿;雖然沒有太貪婪,但仍應受譴責。這個試探源自一個事實:寫出一個頗佳的大綱常是在預備講章時,最有創意與最有挑戰的一部份。夠公平的是:如果你借用別人的大綱,只要承認這一點,你就沒有犯罪。
『apater 說的很對』,若是有人轉傳我的文章信息,我會非常高興,因為他認同我的看法,所以我認為只要是能幫助人有助於建造神國肢體的都是好的,問題是有沒有出於聖靈的感動,才是最重要的。非常有名望的“ Rick Warren "牧師,每星期的證道翻譯成128種語言,他更希望聽福音的能把他的證道內容和朋友分享,用我們的口,傳福音給更多的人認識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