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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分享人: KLW
分享日期: 2014/10/29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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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7個人說阿門    有1個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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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

一個愛錢的人就不會愛神。“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傳道書 5:10】所以,“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 6:10】

所謂“發財福音”就有這樣的因素在?面,因其對健康和發財的熱衷。錢不應該被看作是目標,而是工具──不是主,而是奴仆。從另一方面講,神不應被看作是我們的奴仆,而是我們的主。對于那些不斷地向神要這要那,卻沒有一點愿望去遵行他的命令的人往往不是這樣。對這些人,雅各寫到:“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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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138

God bless you.

發言日期: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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