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喜悅的生活
以色列的社會生活與其宗教生活相關,甚至可說是從宗教生活衍生而來。社會生活關聯到人與人的互動,從人的日常飲食到生活作息,甚至及於婚姻與家庭。
-①-在婚姻裡:
人不可有婚前性行為、已婚男人不可與已婚婦人及未婚女子發生性關係、不可娶繼母為妻,亦不可露親族中所有親人之下體。(利十八、廿)
十誡裡的「不可姦淫」實已宣示:所有非婚姻中的性關係都當受譴責。-②-在家庭中,家中若出逆子,父母便可將之帶至長老面前,任人用石頭將之打死。兄長去世,若無子,弟弟當盡本份娶嫂為妻,所生之子歸兄長名下。(申25:5)
當然,孝敬父母更是帶著應許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