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婚姻》
神不是獨立的一位,而是三位一體,三位全然合一,又彼此反映、表現個別的特色。我們的婚姻,要好像三位一體的神,成員毫不恥於彼此相像,並在凡事上意見一致。如果神其中之一要獨立自主,整個宇宙必會因而解體。
現代人視愛情為追尋自我滿足的一種手段,提倡「保持自我本色」、「尊重個別差異」、「惟我獨尊」等等之重要性,這些都是悅耳的說辭,但不幸的,它們只是自私主義的宣傳口號,而且它們所致力於維護的,實際上並非神所創造的個別特性,而是把別人強求成他自己想要的模樣,或自我中心的計畫、自私的慾望及企圖心的合成品。若夫妻有任何一方向「個人主義」蠢動,他們的婚姻生活就會受到威脅,終必破滅。
人是依照神的形像樣式造的,而神自己最深的盼望,就是要將人一切其他的自我改變成像祂自己。不過神是天地間惟一可以合法有這樣慾望的,因為只有神是完全美善的。
耶穌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翰福音十18)
我們絕不能讓任何人或事物奪去我們的生命;但需要捨己時,我們也要捨得甘心樂意。我們要學的是這種成熟之愛。
這樣的一位神竟然為了愛人的緣故,願意成為人的一員,真正與我們成為「一體」,此顯示人為了愛,無須害怕改變自己。連造物之主都願意降卑為人,我們豈不更應熱烈地響應這樣的情操麼!如果高高在上的神都肯化身為人,與我們稱兄道弟,那麼要夫妻彼此同心合一,一同變成與神相像,又算得了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