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許信靖 牧師~
在哥林多前書11章裏,保羅把上帝基督、夫妻男女次序說得更詳細。
林前 11:3他說,我願意你們知道,
基督是各人的頭;
男人是女人的頭;
上帝是基督的頭。
這是聖經對夫妻關係的教訓。
為什麼說,上帝是基督的頭呢?
他們(父,子,聖靈)不是平等的嗎?
為了救贖的緣故,子自願順服父,成為父的僕人,不以與父同等為強奪(腓 2:6);而聖靈也自願順服父和子。這樣,父差子,父與子差遣聖靈來完成救贖的大功(約 14:26)。
但是還有人反對說,如果妻子比丈夫有更強的能力,難道妻子還要順服丈夫嗎?
如果丈夫(妻子)不好也要順服嗎?
對說這話的人,我們只能這樣回答﹕
你是誰,膽敢抵擋神?(羅 9:20)
上帝難道不比你清楚嗎?
上帝說,如果這個女強人不願順服她的丈夫,她就是犯罪了。
不論她的恩賜有多大,她就是要順服她的丈夫。(弗 5:22)
順服必須出自自願,這是基督給我們的榜樣。
耶穌是唯一完全順服的人。耶穌的順服表現在兩方面:
(1)過聖潔的生活(遵行上帝的律法)。
(2)為義受苦,以致於死。
丈夫和妻子,有志一同:
(1)過聖潔的生活,
(2)願意為行善而受苦。
這種順服不是那種不得已的逆來順受,而是一種建立在
對上帝的信心,
對將來的盼望,
還有對人的愛上面的順服。
如果她不以這樣的心態進入婚姻的關係裏,那麼她是在得罪神了。
所以,一個信主的女子沒有預備好順服她的丈夫,她最好還不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