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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

分享人: 楊爸
分享日期: 2020/04/28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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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與世人相反的屬天道理》

當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進行了十八個月之久,反對的勢力急速高漲,而時間顯然所剩不多之時,耶穌將衪所任命為使徒的十二個門徒聚集起來。祂賜給他們行神蹟的權柄,並差遣他們出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太十7)。
-①然而主深知祂的使徒將遇到困難,因此以一個應許來裝備他們;這個應許不易理解卻充滿祝福。
這是一個矛盾的應許,它是上帝所建構的道德世界中根本的原則,但對於堅持以有限的眼光及扭曲的人類價值觀,來定義道德世界的人類,它卻成了最大的絆腳石。這個矛盾的應許是什麼呢?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太十39)。

福音書中另有三處記載耶穌傳講這個道理。
-②在耶穌賜給門徒權柄幾週之後,祂與門徒一同來到一個稱為該撒利亞腓立比(Ceasarea-Philippi )的地方。在那裡,耶穌首次告訴門徒,祂將受猶太領袖們許多的苦,並且被殺(太十六21 )。門徒聽了十分驚惶。在這個令人傷心的預示之後,耶穌接著警告門徒,他們也需願意背起十字架,捨己跟從祂(太十六24 ;可八34 ;路九23)。耶穌同時說:「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5)

-③在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途中,耶穌同樣用這個謎般的警告挑戰處處與祂為敵的法利賽人。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十七33)

-④到了受難週,耶穌與前來見祂的「幾個希臘人」談話。思忖著即將來臨的死亡,耶穌說道: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十二25)

在至少四種場合,針對三種不同的聽眾,我們的主說了這一段難以令人接受的道理。對有限的人類而言,這些話難以理解…它似乎顯得荒謬,頂多只能說是自相矛盾。然而事實上,這卻是救主親口所說的教訓,是祂關於「成功的人生」的生命教導核心真理。

「失喪生命…尋獲生命」的「生命」意義

要明白耶穌這個應許,我們必須先了解此處所提生命一詞,涵蓋了兩個不盡相同的意思。(生命:ψυχή psuche 在此是整個生命的原則。)
耶穌這一番話的Ⓐ教訓是,凡想要保全生命(短暫的、肉體的生命)的人,必失去生命(永恆的福分)。而其中的Ⓑ應許則是,凡願意為救主的旨意而捨棄生命(短暫的物質事物)的人,必找到生命(在永恆上重要的事物)。

誡然如(Hort)所言,「這個『矛盾』說法的意義,衍生自一個事實,那就是人所稱為『生命』者,並非真正的生命:「凡想要保全『生命』(狹義的生命)的,必喪掉他真正的『生命』(最高層次的生命)」。
(J. Morison)也認同這個定義;他以自己的話改寫這個警告:「一心看重汲汲營營,他得到的也是不滿足。」

如此說來,這一段話之所以顯得矛盾,都是因為人們並不了解什麼是真正的生命。
他們深信生命由一個人所擁有的事物所組成;耶穌說不然(路十二15)。
15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他們以為滿足來自於目標的達成、名聲的建立、權力的運作以及財富的累積;而耶穌卻僅僅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即滿足,太五6)。以為可以從這個世界得到快樂與滿足的人,被自己虛空的思想邏輯所使喚,他們的眼目只侷限在這個世界。

然而耶穌屬靈的逆理要我們注目在上帝的榮耀上,而非私慾的滿足。
這種捨己精神背後的道理,用信心的眼來看簡單明瞭,在未重生的人眼中,卻是不可思議;它對受聖靈鼓舞的人而言,是強而有利的驅動力,卻被屈從肉體的人所厭棄。
而這個道理很簡單:「凡『為我』和『為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換句話說,要活得滿足豐盛別無他路,只有將自己交給上帝(『為我』)、為他人付出(『為福音』 )。

也許有人會說,這個道理背後仍隱藏著自我中心的意圖,為了得到生命而捨己,到頭來還是一種自私。然而這種說法是基於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上帝不喜歡人得到快樂,以為上帝只要人受苦,因此人渴望快樂、追求快樂在道德上都是不恰當的。
事實上,上帝是一個良善慈愛的上帝,祂渴望一切受造的人都能獲得祂為他們預備的靈魂滿足。聖經裡面不變的見證,就是上帝的心渴望每一個人獲得滿足。確實,上帝愛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好讓他們獲得滿足、靈魂的平安。
人的罪惡並不在於渴望尋找靈魂的滿足,而是在追求滿足的過程中犧牲了上帝的原則與命令。當人定意順服上帝,並藉著這般順服而獲得人心無法理解的平安時,上帝欣喜萬分。

定睛仰望上帝得平安,從新得力,必如鷹展翅上騰。

此處我們再次看到了專注於上帝的榮耀在輔導事工中的必要性。
如果人日復一日只為了得到滿足而活,悲劇必然來到;因為他所作的努力,只會讓他失去一心追求的滿足!
當這些靈魂生了病的人來尋求輔導時,我們必須鼓勵他們榮耀耶穌屬靈的逆理:也就是重新調整他們目光的焦點,讓屬靈的眼首先看到上帝,接著回顧身邊的人事物,並以這樣的眼光來安排生活。
可悲的是,今天有許多輔導活動鼓勵被輔導者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有人以一些解經與神學技巧將這種輔導策略合理化,然而,即便有了這種嘗試,此類輔導仍具有雙重的負面影響:聖經明白地譴責這種態度,而它亦將為被輔導者帶來毀滅性結果。

與之相較,承認耶穌的權柄以及祂所說的真理,並證明祂所賜的屬靈逆理改變生命的力量,就顯得明智得多,也更能榮耀上帝了。

釘十字架與成聖的道路在世人眼中可能顯得愚蠢可惜,就好像將豐碩的玉蜀黍籽埋起來,在小孩和愚人眼中顯得浪費一樣。然而,從來沒有人在屬靈的事上播種,而不在永生裡收割的。

總而言之,聖經輔導者所應抱持的態度,須如詩人大衛所說:「神啊,願你崇高過於諸天!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詩五七5)。
確實,輔導者的首要目標,就是讓這種態度成為被輔導者生活的原則。

只有當一個人的心裡充滿此處詩人所描述的渴望,並讓「神啊,願你崇高過於諸天!」成為他滿心的祈禱,他才能體驗上帝渴望賜給衪兒女的平安。

因著這些道德的事實,我,必須以生活的每一個層面來榮耀上帝,而非看重自己;畢竟,上帝是神,我不是!而我靈魂最深處的需要,亦促使我將上帝配得的榮耀歸與祂,順從祂的標準、珍視祂的指引;只有在我這般飢渴慕義時,才能得到飽足。正如陶恕牧師( Tozer)提醒我們:
上帝居首位是有道理的。這個地位在地在天都理應屬於祂。當我們自己篡奪了這個地位時,整個生命便支離破碎。沒有任何方法可以重建生命的秩序,直到我們在心裡下這個重要的決定:高舉上帝。
~Douglas Boo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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