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9篇1,2,5節
「1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2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5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119:1 Blessed are those whose way is blameless, Who walk in the law of the Lord! 2 Blessed are those who keep his testimonies, Who seek him with their whole heart, 5 Oh that my ways may be steadfast in keeping your statutes!
詩人對真理和正統信仰,對聖經的教訓和神學有興趣,但詩人認識神的熱忱是實際的,而非理論的。不以認識為目的,是以認識神:以信靠和順服、信心和敬拜、禱告和頌讚、獻身和事奉去回應神的啟示,生命活出敬虔。
我們的生命必須在神話語的亮光中顯明並活出來。最終的目的,是認識、事奉、享受這位他要明白的、偉大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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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事奉,不是「共產黨」式:「你的也是我的」,而是「貢產黨」式,「我的也是你的」,「白白得來,也應白白捨去」,ⓐ這是「捨己」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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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是新婦,基督是新郎」,「夫妻兩人成為一體」,ⓑ這認識,是與基督聯合,是單單榮耀上帝的。
約 5: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林前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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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 4: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林前 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林前 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這認識,教會裡的服事,是上帝恩賜肢體的奉獻,有體面的,俊美的,也有不體面的,但共同的心志是榮耀神,就像基督徒的善行,是本分,沒有「因都有上帝的形象,配得尊榮。」這回事,否則就必有嫉妒紛爭發生,這爭戰,不只是因人的罪性,而是自認配得榮耀造成,是錯誤的「認識神」的神學所造成,未能唯一高舉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