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協的昂貴代價 王上11:1~11
有些事絕對不能做,如對配偶不忠;偷雇主的資產或財物;或背叛朋友等等。我們都很有自信一定能做到,但信徒們通常沒有意識到,我們往往是一小步、一小步從「絕對不會」最後走到「我做錯了…」的地步,每一步都是一次的妥協。
年輕而靈裡火熱的所羅門王或許曾說:「我絕不成為情慾的奴隸,去敬拜假神。」然而他一生中有很多妻妾情人,這些女人都要求所羅門王去拜她們的神,而忽視真神的律法與原則,讓他付上了極大的代價。
所羅門知道神警告人不可與外邦女子結婚:「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7:4)但是與埃及結親之後,因為政治利益使他妥協,他犧牲神所定的高標準(王上3:1)。
對於所羅門的悖逆,神並沒有立即的反應,這或許讓所羅門以為走入下一段婚姻更容易,如果王的後宮中有敵人的女兒,對國家來說會更加安全。但卻致使近千名妃嬪,誘惑他去隨從別神,他違反神聖的約,失去家族傳承以色列王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