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持續的祝福 彼後1:1~11
有些人認為救恩就發生在信主的那一刻。的確,當人相信耶穌時,他就永遠成為上帝的兒女。但是若救恩只限於單一次的信仰決定,這並未完整的定義救恩。
救恩包括3個部分:
1. 稱義—我們的罪被赦免,基督全然的公義臨到我們身上;
2. 成聖—今生我們轉變成為義人的過程;
3. 得榮耀—當我們復活成為無罪的義人時,這個過程就完成了。
這是一整套的過程。得救的人得稱為義、成聖並得著榮耀 (羅8:29~30)。如果我們在生活中沒有成聖,就不能稱自己已經得救了。敬虔和結聖靈果子的程度因人而異,但上帝已應許完成祂在我們生命中開始的善工 (腓1:6)。
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祂用自己的寶血將我們從罪中贖回。羅10:9 說,我們必須承認祂是主才能得救,問題你是否服從祂帶領你的成聖過程。
信主以來,你的生活有沒有改變呢?是否努力順從聖靈,好讓你的生命反映出耶穌榮美的形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