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單顧自己 弗4:25~32
想像一下自己坐在公園的長椅上,享受著美好的一天,你看到兩個人走向對方,但他們都心不在焉,一個低著頭看手機,手指頭飛快地滑動螢幕;另一個是手裡玩著鑰匙、拿著公事包和咖啡。你還沒來得及出聲提醒,兩個人就撞到一塊兒了。雖然沒有人受傷,但手上的東西掉了一地,咖啡也灑得到處都是。
這樣的場景可以有很多結果,一個是雙方都不認為自己有錯,反而責怪對方走路不專心;另一種是互相認錯並道歉。還有一種結局比較少見,但也不是不可能,那就是兩個人什麼也沒說,默默收拾好東西就繼續往前走。不同的反應不僅透露了個人的品格,也在旁人心中留下印象,可能是好印象,也可能是不好的印象。
對我們這些跟隨基督的人來說,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的行為,應該要能反映我們在基督裡的生命,證明我們已經被改變。如果我們因為小小的碰撞發怒或懊惱,那就是沒有遵循保羅的教導:「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 4:32)。相反地,若我們選擇用和平、仁慈和憐憫對待人,別人就能從我們身上看見主,並且被祂的光所吸引(來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