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神給的第二次機會 羅5:1~6
聖經用非常悲慘的畫面,來描繪離開神的人是什麼樣的光景。這樣的人,死在罪中,在神的震怒之下,永遠與神隔絕(弗2:1~3)。 然而,因著十字架,我們得著第二次的機會,能夠與神恢復關係。當我們信靠基督,祂無條件的愛和恩典就傾倒在我們身上。
唯獨恩典,我們得以因信稱義。所謂的稱義,就是神宣告我們在祂眼中是無罪的。在救恩中,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的罪和不義,都已經完全得赦免了。
因真實相信耶穌基督,我們得到奇妙的赦免。也就是說,我們承認神的判決是正確的,我是罪人,需要救主的拯救。真正的信心,是相信耶穌的死替我贖罪,神悅納祂兒子的犧牲,我們因此完全得赦免。恩典使我們能與神和好,因信靠基督,我們稱為天父的兒女(約1:12~13),永遠蒙神所悅納。
因著恩典,我們得到重新開始的機會,願我們都好好把握這個機會,全心全意,熱切追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