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的奇蹟 羅5:15~17
保羅經常談論恩典,所謂的恩典,就是神賜恩惠給不配得的人。這位使徒,親身體會基督所賜的自由。他形容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1:15),因為在悔改信主之前,他逼迫許多信耶穌的人。
當我們相信並接受基督為我們捨命,我們就與神和好,罪的權勢也被打破了。同時,聖靈來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屬靈的生命也活過來了。我們被帶進一個新的屬靈家庭,從此我們的生命有了新的意義。聖經用幾個比喻來形容我們重生的經歷,譬如:換了一顆新的心(結63:26)、改變了國籍(腓3:20)、從黑暗被遷移到光明的國度(西1:13)。
天父的心意與計劃,是要我們單單倚靠恩典與祂連結(弗2:8)。正如我們得救是本乎基督白白的恩典;我們也應當過倚靠祂的生活。並且活出信而順服的生命,必能討神的喜悅(來21:6)。
恩典,是這世上最強大、最能改變生命的力量。天父願意把祂無條件的愛,白白賜給每一位願意接受祂獨生愛子耶穌的人。在得救的那一刻,我們的生命就被安置在那穩固、永不動搖的磐石上,就是耶穌基督(林前10:4),同時也得著祂所賞賜的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