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不和
與人不和
「先去同兄弟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太5:24
在未來幾天,我們將會來看一些被耶穌那個年代的人誤解的教訓。耶穌提出這些教訓,因為祂吩咐我們要真心愛人,而不是單單遵行一套條文。每一次耶穌都以「你們聽見有話說…」開始,跟著便說:「只是我告訴你們…。」
第一個例子論及「不可殺人」這誡命。很多人認為,如果他們從沒有殺害過人的身體,便是遵行這條誡命了。然而耶穌卻說,任何人若向別人動怒,或以侮辱的稱號 —— 例如「傻子!」 —— 傷害別人,便是犯了這條誡命。
耶穌更提出一些出人意料之外的忠告,有些時候,我們甚至不應去敬拜神,甚或應該站起來離開敬拜聚會。
這些話聽起來似乎有點奇怪,但它顯示出耶穌非常看重我們與人的關係。耶穌的意思是,若有人與我們不和,我們需要先與那人和好,然後才到神那?獻上我們的敬拜、禮物,或事奉。
畢竟,我們與人的關係若破裂了,豈能假裝與神有良好的關係呢?我們的行為若顯示我們不愛鄰舍,又豈能假裝愛神呢?
禱告
親愛的神啊,有時我們不肯放下我們的苦澀和怒氣。有時我們得罪了人,卻仍嘗試去敬拜祢。主啊,求祢赦免我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