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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0 章 13-15 節

分享人: Joann
分享日期: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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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0 章 13-15 節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主賜給我們的應許何等寶貴,就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是個奇妙的恩典,雖然我們如此不配,主卻開了得救的門,讓我們只要求告祂名,就可以得救。這個應許雖說簡單,可是當我們深入思想應許背後的過程,就會發現其實非常不簡單。

首先,人若不肯相信,怎會謙卑下來,求告主的名呢?一個人肯來求告主名,必須先有兩方面認識:一方面要認識自己的無能及無助,否則也不會覺得需要求告別人。另一方面,也必須認識神的全能與慈愛,神不但樂意幫助,也能夠幫助,否則也不一定要求告這位神。所以,一個人若要求告,需先相信神能夠拯救、醫治和幫助。

其次,人若未曾聽見,怎能夠相信?信心不是盲目,一個人若有真實的信心,必須根基在永不改變的真理上。當真理進入人心中,就自然而然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也會叫人從罪惡及各樣捆綁中得到釋放與自由。

第三,若沒有人傳道,人怎能聽見?全世界仍有千萬人未曾有機會聽聞福音,身為基督徒實在不能只坐在這裡空等,使命尚未完成,我們仍需齊心努力。想想你生活周圍的人,你可能是他們唯一認識的基督徒,若你不去向他們傳講耶穌,又有誰向他們傳講?若沒有人傳講,他們又怎能聽見、相信而求告呢?

第四,若沒有奉差遣的,怎能傳道?主在馬太福音28:19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當我們信主後,神已把我們放在一個「去」的地位上,我們已被差遣進入這世界。既已被差遣,就應當順從主的呼召出去傳福音。一旦我們順服,就要看見主的應許應驗,凡求告主名的,就必然得救。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感謝你,因你是差遣的主,你已發命叫我們傳福音直到地極。願主的靈膏抺我們,好在每天生活中勇敢為你作見證,求你使作工的果效隨著我們。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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