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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 吳保傑
分享日期: 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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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說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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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路6:29)
基督徒應當效法主那樣與人無爭,如同羔羊那樣柔順,甚至連仇敵也要愛他。這在一般人看來是不合理的,不通情的,不去傷害人,也不應受人傷害,應當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是公平的法則,是為人的常規,有的基督徒雖沒有那樣報復,甘心吃虧的人簡直是太少了,都以吃虧為羞恥,為懦弱,為愚笨。
但主耶穌有不同的教訓,祂叫我們不但不與人相爭為敵,而且是要逆來順受,甘願吃虧,受辱,有人打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拿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二里(太5:40,41)。這的確不像一般人,乃是作天父的兒子,要完全像天父一樣(太5:45,48)。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並且恩待那忘恩和作惡的人(路6:35)。我們也要有神那樣寬大的心,有主耶穌那樣無限的愛。
如果能這樣,恐怕惡人,仇敵也能被感化悔改,即使不改,總是為主作了見證,顯出神的性情,在地上是有損失,在天上卻有得著。將來最像神的榮耀最大,最像主的賞賜最多,與人相爭無所得,被人拿去無所損,因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
節錄自知信行網上團契2011.6.17「每日天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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