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贖十年前的罪?
十年前的暑假,我與學校同事到黃山旅遊12日,留下家中二個女兒《一個暑假後升高三,一個升高二》因為,大女兒心情不好,於是找住在同社區之阿姨(我的妹妹)談心,妹妹就開車帶著當時已經十歲的二兒子與姊妹倆,到華岡附近去散心;也許妹妹太專注與二女兒説話,忘記身後的頑皮好動的兒子,不知道怎麼就走到路的中間,被迎面騎乘摩托車〈送披撒的〉男孩子撞倒;當時可能被嚇壞了,馬上送醫院觀察約三個小時,沒有找到任何問題;但是,不知是否這個車禍的影響,現在已經20歲的二兒子,每天待在家中,足不出戶只是喜歡上網玩遊戲,對於父母親有嚴重的語言暴力 ,造成家庭氣氛緊張且低迷,使得無助的母親認定:兒子今日的行為.皆因十年前的車禍所致.所以三不五時地埋怨我的二女兒.我的大女兒已於十年前的暑假,因得"紅斑性狼瘡"被恩主接去.我也將母親留給我及妹妹的台北市一間房地產(我無條件放棄)現在價值約1000萬元.我也不知道我還要如何做.才能彌補十年前的遺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