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城禱告
經文:創18:16-33
引言:
簡述這個故事。
一.所多瑪的情形
1.是極美麗如同耶和華的園子(創13:10)。
2.是滋潤肥美之地(13:10)。
3.是罪大惡極之地(13:13)。
4.是受過管教刑罰之地(14:11)。
5.是好戰爭兇殺之民(14:8)。
6.是充滿淫亂之地(19:5-6)。
7.是罪惡達到神面前之地(18:20)。
8.是神決心要毀滅之地(18:23; 19:13)。
二.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的責任
1.有親人在其城中。
2.神把毀滅該城的事預先告訴他(18:17)。
3.他與神同行(18:16)。
4.他站在神面前(18:22)。
5.他向神祈求。為城中義人的數目,由50,45,40,30,20至10個,他六次的祈求神都答應。
6.神聽見每次的祈求,六次祈求神都允准。
7.結果只有一個半生半死的義人得救(彼後2:7)。
三.我們今日的責任
1.面對一個美麗而充滿罪惡的世界。
2.深知神對這世界必有火的毀滅(彼後3:10-12)。
3.我們也有親人在世上。
4.只有我們站在神前作為祭司。
5.神必聽我們的祈求。
6.我們當逼切為這世界將臨的災難禱告。
7.不要求幾多個義人,實在連一個義人也沒有(羅3:10)。
8.我們要傳福音救救將亡的靈魂。